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概念:也稱無限競爭性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
優點:招標人可以在較廣的范圍內選擇承包商,投標競爭激烈,擇優率更高,有利于招標人將工程項目交予可靠的承包商實施,并獲得有競爭性的商業報價,同時,也可在較大程度上避免招標過程中的賄標行為
缺點:準備招標、對投標申請者進行資格預審和評標的工作量大,招標時間長、費用高。同時,參加競爭的投標者越多,中標的機會就越小;投標風險越大,損失的費用也就越多,而這種費用的損失必然會反映在標價中,最終會由招標人承擔,故這種方式在一些國家較少采用。
邀請招標
概念:也稱有限競爭性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招標人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3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優點:邀請招標方式的優點是不發布招標公告,不進行資格預審,簡化了招標程序,因而節約了招標費用、縮短了招標時間。而且由于招標人比較了解投標人以往的業績和履約能力,從而減少了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商違約的風險。
缺點:由于投標競爭的激烈程度較差,有可能會提高中標合同價;也有可能排除某些在技術上或報價上有競爭力的承包商參與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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