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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IDIC合同條件下,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前的任何時間,工程師可以通過發布變更指令或以要求承包商遞交建議書的任何一種方式提出變更;指令的內容包括詳細的變更內容、變更工程量、變更項目的施工技術要求和有關部門文件圖紙,以及變更處理原則;
2.要求承包商遞交建議書后再確定的變更,其程序為:工程師將計劃變更通知承包商,并要求他遞交實施變更的建議書;承包商應盡快答復;工程師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盡快通和承包商說明批準與否或提出意見;
3.索賠的廣泛含義:一方違約使另一方蒙受損失,受損方向對方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發生應由業主承擔責任的特殊風險或遇到不利自然條件等情況,使承包商蒙受較大損失而向業主提出補償損失的要求;承包商本人應當獲得的正當利益,由于沒能及時得得監理工程師的確認和業主應給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業主索賠;
4.工程索賠產生的原因:當事人違約;不可抗力;合同缺陷;合同變更;工程師指令;其他第三方原因;
5.工程索賠的分類:按索賠合同的依據分為:合同中明示的索賠;合同中默示的索賠;按索賠目的分類: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按索賠事件的性質分類:工程延誤索賠;工程變更索賠;合同被迫終止索賠;工程加速索賠;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其他索賠/考易網/;
6.工程索賠的處理原則:索賠必須以合同為依據;及時、合理的處理索賠;加強主動控制,減少工程索賠;
7.索賠的程序:承包人提出索賠申請;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經濟損失和延長工期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工程師審核承包人的索賠申請;當該索賠事件持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工程師與承包人談判;發包人審批工程師的索賠處理證明;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終的處理決定;
8.承包人應當在索賠事件發生28天內向工程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承包人在索賠申請發出28天內發出索賠的證據資料,包括事件原因,索賠依據,以及其他計算出的該事件影響所要求的索賠額和申請展延工期天數/考易網/;
9.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10.FIDIC合同條件對承包商索賠作出了規定:承包商發出索賠通知(28天內);承包商未及時發出索賠通知的后果(失出索賠權);承包商遞交詳細的索賠報告(42天內);如果引起索賠的事件或者有情況具有連續性影響,則詳索賠報告視為中間的,承包商應當按月遞交進一步的中間索賠報告,說明累計索賠延誤時間和金額,以及能說明其合理要求的進一步詳細資料;承包商應當在索賠事件或者情況產生影響結束后28天內,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議并經工程師認可的其他期限內,遞交一份最終索賠報告;提出索賠的依據:招標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雙方往來信件及各種會談紀要;進度計劃和具體的進度以及項目現場的有關文件;氣象資料、工程檢查驗收報告和各種技術鑒定報告,工程中送停電、送停水、道路開通和封閉的記錄和證明;國家騰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價指數、工資指數,各種會計核算資料,材料采購、訂貨、運輸、進場、使用方面的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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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