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筑資料員考試管理實務資料指導十二
4 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與分類編號
4.1 施工技術資料管理
4.1.1 施工技術資料實行報驗、報審制度,應設專門部門或專人負責管理,并具備相應的資格。在施工過程中應按先自檢、后交接再驗收的程序,加強過程控制。
4.1.2 施工技術資料的報驗、報審及驗收、審批均應有時限性要求。工程相關各方責任主體應在合同中約定工程報驗、報審的申報時間及審批時間,并約定相應承擔的責任。當無約定時,施工技術資料的申報、審批不得影響正常施工。
4.1.3 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的,應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明確分包范圍內施工技術資料的移交辦法,包括套數、時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違約責任等。專業分包亦遵守本規定。
4.1.4 每項工程含分包工程至少應整理兩套施工技術資料。移交建設單位一套,施工企業自行保存完整一套。
4.1.5 施工技術資料宜采用配套軟件形成、整理,并逐步過渡到以電子媒介為基礎的存放形式。對于參與各類規范化施工管理及參加政府、社會評選的工程宜采用光盤、縮微品載體。
4.1.6 施工技術資料應以打印或印刷為主。紙質載體幅面為A4,若手工書寫必須用藍黑或碳素墨水。
4.1.7 建筑工程內的室外工程、道路、橋梁,工業安裝項目內容不包含在本規程之內,可參照本規程執行。
4.2 分類與編號
4.2.1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和《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01),本規程將單位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的組成區分為建筑結構與裝飾裝修、建筑設備安裝、建筑工程檢測三大類。各類施工技術資料組成表詳見附錄A。
4.2.2單位(子單位)工程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劃分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確定。
4.2.3 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的代號按表4.2.3中確定。
建筑結構與裝飾裝修 | 建筑結構與裝飾裝修 | 魯JJ |
樁基工程 | 魯ZJ | |
鋼結構工程 | 魯GG | |
幕墻工程 | 魯MQ | |
建筑設備安裝工程 | 給排水與采暖工程 | 魯SN |
通風與空調工程 | 魯TK | |
建筑電氣工程 | 魯DQ | |
電梯工程 | 魯DT | |
智能建筑工程 | 魯ZN | |
工程檢測 | 魯JC |
4.2.4 施工技術資料編號原則及填寫要求
1.施工技術資料的編號欄位于各表的右上角。
2.一般情況下,編號由三部分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號,資料組列順序號和同類資料順序號組成,各部分之間用橫線隔開。
如:魯 JJ 001?001
① ② ③
①為分部工程代號,按表4.2.3中選用。
②資料組列順序號,按附錄A查錄。
③相同表格、相同項目,按時間順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順序號。
4.2.5順序號填寫原則
1.施工技術資料專用表格,均隨工程施工過程,按時間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從001開始連續標注。
2.對同一張表格(如隱藏驗收記錄等)涉及到多個分部(分項)工程時,應根據各自分部(分項)工程的不同,依各個檢查項目分別自001開始連續標注(依時間順序)。
4.2.6 無示范表格或由外界各方提供的施工技術資料和文件,應在資料的右上角注明編號或順序號,填寫要求同4.2.1~4.2.5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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