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質量檢查的方法有目測法、實測法和試驗法三種。
2.現場質量檢驗的內容如下。
(1)開工前檢查。目的是檢查是否具備開工條件,開工后能否連續正常施工和保證工程質量。
(2)工序交接檢查。對于重要的工序或對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工序,實行“三檢制”,即在自檢、互檢的基礎上,還要組織專職人員進行工序交接檢查。
(3)隱蔽工程檢查。凡是隱蔽工程均應檢查認證后方可掩蓋。
(4)停工后復工前的檢查。由于處理質量問題或某種原因停工后需復工時,也應經檢查認可后方可復工。
(5)分項、分部工程完工后,經檢查認可,簽署驗收記錄后,才允許進行下一工程項目施工。
(6)成品保護檢查。檢查成品有無保護措施,或保護措施是否可靠。
3.施工質量控制目標的主要內客如下。
施工質量控制的總體目標是貫徹執行建設工程質量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正確配置施工生產要素和采用科學管理的方法,實現工程項目預期的使用功能和質量標準。這是建設工程參與各方的共同責任。
(1)建設單住的質量控制目標
通過施工全過程的全面質量監督管理、協調和決策,保證竣工項目達到投資決策所確定的質量標準。
(2)設計單位在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目標
通過對施工質量的驗收簽證、設計變更控制及糾正施工中所發現的設計問題,采納變更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等,保證竣工項目的各項施工結果與設計文件(包括變更文件)所規定的標準相一致。
(3)施工單位的質量控制目標
通過施工全過程的全面質量自控,保證交付滿足施工合同及設計文件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建設工程產品。
(4)監理單位在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目標
通過審核施工質量文件、報告報表及現場旁站檢查、平行檢測、施工指令和結算支付控制等手段的應用,監控施工承包單位的質量活動行為,協調施工關系,正確履行工程質量的監督責任,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所規定的質量標準。
4.主控項目是指建筑工程中的對安奎、衛生、環境保護和公眾利益起決定性作用的檢驗項目。一般項目就是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
5.參加質量驗收的各方對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采取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四種方式解決.
(1)協商是指產品質量爭議產生之后,爭議的各方當事人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互諒互讓,爭取當事人各方自行調解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當事人通過這種方式解決糾紛既不傷和氣,節省了大量的精力和時間,也免去了調解機構、仲裁機構和司法機關不必要的工作。因此,協商是解決產品質量爭議的較好方式。
(2)調解是指當事人各方在發生產品質量爭議后經協商不成時,向有關的質量監督機構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這些機構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說服爭議各方,使各方能互相諒解。自愿達成協議,解決質量爭議的方式。
(3)仲裁是指產品質量糾紛的爭議各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后速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仲裁機構做出裁決,爭議各方有義務執行的解決產品質量爭議的一種方式。
(4)訴訟是指固產品質量發生爭議時,在當事人與有關訴訟人的參加下,由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糾紛案時所進行的一系列活動。它與其他民事訴訟一樣,在案例的審理原則、訴訟程序及其他有關方面都要遵守《民事訴訟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
6.土方施工準備技術要點如下。
(1)勘察施工現場
摸清工程場地情況,收集相關資料——施工場地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交通、地下管線、鄰近建筑物,供水、供電、通信等情況,為施工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據。
(2)編制土方施工方案
研究制定現場場地整平、基坑開挖施工方案;繪制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和基坑開挖圖,確定開挖路線、順序、范圍、邊坡坡度、排水溝、集水井位置;選定開挖機具,勞動力的安排。深基坑開挖還應提出支護、邊坡保護和降水方案。
(3)場地清理
拆除房屋、古墓,拆遷或改建通信、電力設備、上下水道以及其他建筑物,遷移樹木,去除耕植土及河塘淤泥等工作。
(4)作好排水設施
修筑臨時性扣永久性排水溝,將地面水排走或排向低洼處,再用水泵抽走,使場地保持干凈,不積水。山坡地區,應在較高一面的山坡上開挖截水溝。在低洼地區施工時,除開挖排水溝外,必要時應修筑擋水土壩,以阻擋雨水的流入。
(5)修建臨時設施及道路
根據工程情況修建簡易的生產及生活設施,同時敷設現場臨時的水、電管線路。根據現場情況結合永久性道路修筑滿足機械場內施工的道路。
(6)準備機具、物物質員
作好設備調配,對進場挖土、運輸車輛及輔助設備進行維修檢查,準備好施工用料,按施工平面圖要求堆放。組織土方施工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員勞動力。
7.混凝土灌注樁的材料質量要求如下。
(1)水泥,宜用32.5強度等級的普通硅酸鹽水泥,具有出廠合格證和檢測報告。
(2)石子,質地堅硬的碎石或卵石均可,粒徑為5—35 mm,含混量不走于2%。
(3)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
(4)鋼筋,品種、規格均應符合設計要求,井有出廠材質書和檢測報告。
(5)預拌混凝土,預拌混凝土坍落度取70—100 mm,水下灌注時取180—200 mm,強度等級應在C25—C40之間。
8.該混凝土小型砌體工程的材料質量要求是什么?
(1)小砌塊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和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施工時所用的小砌塊的產品齡期不應小于28 d。
(2)砌筑小砌塊時,應清除表面污物和芯柱,用小砌塊孔洞底部的毛邊,別除外觀質量不合格的小砌塊。
(3)普通小砌塊砌筑時,可為自然含水率;當天氣干燥炎熱時,可提前灑水濕潤。輕骨料小砌塊,由于吸水率大,宜提前l d澆水濕潤。當小砌塊表面有浮水時,為防止游磚,不應進行砌筑。
(4)施工時所用的砂漿,宜選用專用的小砌塊砌筑砂漿。
9.結構工程材料質量的基本要求如下。
(1)為確保采購的產品符合規定的要求,應選擇合適的供貨方。
(2)對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進場時必須具備正式的材質證明書和出廠合格證。如果不具備或證明資料有疑義,應抽樣復驗,只有試驗結果達到國家標準的規定和技術文件的要求時才能采用。
(3)工程中所有的鋼構件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有關質量資料。由于運輸安裝中出現的構件質量問題,應進行分析研究,制定糾正措施并落實。
(4)凡標志不清或懷疑質量有問題的材料、鋼結構件,受工程重要性程度決定應進行一定比例試驗的材料,需要進行追蹤檢驗以控制和保證其質量可靠性的材料和鋼結構件等,均應進行抽檢,對于進口材料應進行商檢。
(5)對材料的性能、質量標準、適用范圍和對施工的要求必須充分了解,慎重選擇和使用材料。如焊條的選用應符合母材的等級,油漆應注意上、下層的用料選擇。
(6)材料質量抽樣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設計要求,要能反映該批材料的質量特性。對于重要的構件應按合同或設計規定增加采樣的數量。
(7)材料的代用要征得設計者的認可。
10.鋼結構工程進場的原材料管理如下。
(1)加強對材料的質量控制,材料進廠必須按規定的技術條件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和使用。
(2)焊材必須分類堆放,并有明顯標志,不得混放。焊材庫必須干燥通風,嚴格控制庫內溫度和濕度。
(3)鋼材應按種類、材質、爐號(批號)、規格等分婁平整堆放,并做好標記。
(4)壓型金屬板應按材質、規格分批平整堆放,并妥善保管,以免發生接痕、泥砂油污明顯凹凸和皺褶。
(5)高強度螺栓存放應防潮、防雨、防粉塵,并接類型、批號、規格分類存放保管。對期保管或保管不善而導致螺栓生銹及沾染臟物等可能改變螺栓的扭矩系數或性能的螺拴,應視情況進行清洗、除銹和潤滑等處理,并對螺拴進行扭矩系數或預拉力檢驗,合格才能使用。
(6)由于油漆和耐火涂料屬于時效性物資,庫存積壓易過期失效,因此宜先進先用,注意時效管理。對由于存放過火,超過使用期限的涂料,應取樣進行質量檢測,檢測項目接產品標準的規定或設計部門要求進行。
(7)企業應建立嚴格的進料驗證、入庫、保管、標記、發放和回收制度,使影響產品質量的材料處于受控狀態。
11.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應符舍下列規定。
(1)水泥品種應接設計要求選用,其強度等級不低于32.5級,不得使用過期或受潮結塊水泥。
(2)碎石或卵石的粒徑宜為5—40 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塊含量不得大于0.5%。
(3)砂宜用中砂,舍泥量不得大于3.O%,泥塊含量不得大于1.。%。
(4)拌制混凝土所甩水,應采用不舍有害物質的潔凈水。
(5)外加劑的技術性能,應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一等品及以上的質量要求。
(6)粉煤灰的級別不應低于二級,摻量不宜大于20%;硅粉摻量不應大于3%,其他摻合料的摻量應通過試驗確定。
12.卷材防水屋面的施工質量控制要點有
(1)卷材鋪貼的準備工作(2)卷材鋪貼的順序(3)粘貼方法(4)冷粘法鋪貼卷材(5)熱熔法鋪貼卷材(6)自粘法鋪貼卷材(7)卷材熱風焊接施工 (8)卷材端部處理(9)保護層施工。
13.砂墊層和砂石墊層質量檢驗標準的主控項目及檢驗方法:
砂墊層厚度不應小于60 mm,砂石墊層厚度不應小于100 mm。砂石應選用天然級配材料。鋪設時不應有粗細顆粒分離現象,壓至不松動為止。
(1)主控項目
①砂和砂石不得合有草根等有機雜質;砂應采用中砂;石子最大粒徑不得大于墊層厚度的2/3。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材質合格證明文件及檢測報告。
②砂墊層和砂石墊層的干密度(或貫入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試驗記錄。
14.固定式地毯鋪設應符舍下列規定:
①固定地毯用的金屬卡條(倒刺板)、金屬壓條,專用雙面膠帶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②鋪設的地毯張拉應適宜,四周卡條固定牢,門口處應用金屬壓條等固定;
③地毯周邊應塞八卡條和踢腳線之間的縫中;
④粘貼地毯應用膠黏荊與基層粘貼牢固。
15.活動式地毯鋪設位符舍下列規定:
①地毯拼成整塊后直接鋪在潔凈的地上,地毯的邊應塞入踢腳線下;
②與不同類型的建筑地面連接處,應按設計要求收口;
③小方塊地氈鋪設,塊與塊之間應擠緊服帖。
16.防水砂漿的組成材料如下。
(1)水泥選用強度等級32.5以上膨脹水泥或普通水泥,配制時適當增加水泥的用量。
(2)采用級配良好的中砂,書泥與砂的質量比不宣大于1:2.5.水灰比應控制在0.5—0. 55范圍內。
(3)常用的防水劑有無機鋁鹽類、氯化物金屬鹽糞、金屬皂化物類度聚合物類。
(4)防水砂應應分4~5層分層涂抹在基層上,每層涂抹約厚5 mm,總犀度為20—30mm。每層在初凝前壓實一遍,最后一遍要壓光,并應精心養護。
17.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包括有下列內客:(1)預埋件或后置埋件(2)構件的連接點(3)變形縫及墻面轉角處的構造節點;(4)幕墻的防雷裝置(5)幕墻的防火構造。
18.國內常用的外墻涂料包括下列幾種: (1)氟碳涂料 (2)苯乙烯 丙烯酸酯乳液涂料(3)丙烯酸系外墻涂料(4)聚氨酯系外墻涂料(5)合成樹脂乳液砂壁狀建筑涂料(6)復層建筑涂料(7)外墻無機建筑涂料。
19.在吊頂工程施工時應對下列項目進行隱蔽驗收:(1)吊頂內管道、設備的安裝及水管試壓(2)木龍骨防腐、防火處理(3)預埋件或拉結筋(4)吊桿和龍骨安裝(5)填充材料的設置。
20.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工程質量事故情況、調查情況,原因分析
(2)質量事故處理的依據;
(3)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
(4)實施技術處理施工中有關問題和資料;
(5)對處理結果的檢查鑒定和驗收;
(6)質量事故處理結論;
(7)簽發《工程復工令》,恢復正常施工。
21.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方案有返工處理、修補處理和不作處理。
22.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檢查和鑒定的結論有以下幾種:
(1)事故已排除,可繼續施工;
(2)隱患己排除,結構安全有保證;
(3)經修補、處理后,完全滿足使用要求;
(4)基本上滿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時應有附加的限制條件,例如,限制荷載等
(5)時耐久性的結論;
(6)對建筑物外觀影響的結論等;
(7)對短期難以作出結論者,可提出進一步觀測檢驗的意見。
23.對于質量事故,我國現行通常采用按工程質量事故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劃分為:一般質量事故、嚴重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其中,重大質量事故又劃分為:一級重大事故、二級重大事故、三級重大事故和四毀重大事故。
24.混合結構住宅樓可竣工驗收的驗收條件如下。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規定的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按設計內容完成,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規范規定的設計要求,并按合同規定完成了協議內容。
25.工程質量驗收的基本要求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和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筑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構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的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并應共同確認。
26.建筑工程質量的影響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人員因素。這里的“人”是一個總的概括,它包括了不同層次的內容。任何一個層次的人員由于對質量標準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檢驗方法、技術運用、抽輇數量等方面的差異存在,都會導致由于把關不嚴、錯檢、漏檢的質量問題。
(2)機械設備。機械設備是保證建筑工程質量的基礎和必要的物質蒂件,是現代企業的象征。設備不是萬能的,由于設備性能的誤差和影響,以及工藝參數的設置誤差,也照樣會影響建筑工程質量。
(3)施工工藝。施工工藝和施工方隸,是進行科學施工的措施和方法,它對建筑工程質量影響較大。衡量工藝是否先進的條件就是看其能否提高工作效率,能否提高和改善結構質量,是否能降低生產成本,縮短工作過程,是否有機動的應變能力。
(4)材料因素。在建筑工程中的材料的質量性能和質量指標一旦迭不到產品標準或設計要求,就會影響到建筑工程的結構質量。
(5)環境因素。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工期長,加之露天施工環境的影響,因此就不可避免地要經過一年四季氣候條件的變化。并且大風、暴雨、寒流、冰凍對工程質量都會帶來較大影響,材料質量也會隨之波動,施工設備不能正常發揮作用,這種因素會給施工帶采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對工程質量的影響尤為突出。另外,國家政策、各地社會經濟發展環境、社會的安定等因素均對建筑工程質量也有較大影響。
(6)偶然性因素。在工程施工的過程中,盡管是用同一批材料,同樣的施工工藝,相同的施工機具和相同的施工環境,但是工程的質量特性值往往并不完全一致,總有或大或小的質量差異。其工程質量的不均勻性主要是受偶然因素或異常因素的影響。
(7)異常性因素。異常性因素是指那些人為可以避免的,憑借一定的手段或經驗完全可以發現與消除的因素。如構件尺寸超過允許值、施工工藝編制不合理、材料質量不合格、計量器具誤差過大等,這些都是影響工程質量的異常性因素。異常性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較大,因此必須消除異常因素,保證工程質量。
27.決定施工質量的關鍵如下。
(1)該企業的資質、生產設備、檢測設備、工人素質、施工工藝和施工技術。
(2)該項目經理是否具有一定的施工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
(3)質量監理工程師和質量員、檢驗員等是否能按照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做好檢查驗收工作。
28.工程驗收時質量不符臺要求的處理方法如下。
(l)經返工重做,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關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關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5)通過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29.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內容如下。
(1)單位(子單位)工程所舍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30.在質量事故中,最常見的質量通病如下。
(1)基礎不均勻下沉,墻身開裂。
(2)現澆鋼筋混凝土陽臺、雨篷根部開裂或傾覆、坍塌。
(3)現澆鋼筋混凝土工程出現蜂窩、麻面、露筋。
(4)砂漿、混凝土配合比控制不嚴,任意加水,強度得不到保證。
(5)屋面、廚房滲水、漏水。
(6)地面及樓面起砂、起殼、開裂。
(7)墻面抹灰起殼、裂縫、起麻點、不平整。
(8)門窗變形,縫隙過大,密封不嚴。
(9)水暖電衛安裝粗糙,不符合使甩要求。
(10)結構吊裝就位偏差過大。
(11)預制構件裂縫,預埋件移位,預應力張拉不足。
(12)磚墻接磋或預留腳手眼不符合規范要求。
(13)金屬欄桿、管道、配件鎊蝕。
(14)飾面板、飾面磚拼縫不平、不直,空鼓,脫落。
(15)墻紙粘貼不牢、空鼓、折皺,壓平起光。
(16)噴泉不均勻,脫色、掉粉等。
31.為了避免出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對施工項目質量中,事前質量控制階段、事中質量控制階段和事后質量控制階段進行控制。
32.材料質量控制的內容主要有:材料的質量標準、材料的性能、材料取樣、試驗方法,材料的適用范圍和施工要求等。
33.現場質量檢查的內客包括:(1)開工前檢查;(2)工序交接檢查;(3)隱蔽工程檢查;(4)停工后復工前的檢查;(5)分項分部工程完工后應經檢查認可,簽署驗收記錄后才允許進行下一工程項目施工;(6)成品保護檢查。
34.在澆筑混凝土之前,應進行鋼筋隱蔽工程驗收,驗收內容如下。
(1)縱向受力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住置。
(2)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數量、接頭面積百分率。
(3)箍筋、橫向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問距。
(4)預埋件的規格、數量、位置等。
35.現澆剪力墻結構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取樣的要求如下。
(1)檢驗的結構部位和構件數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結構部位,應由各方根據結構構件的重要性共同選定。
②對梁類、板類構件,應各抽取構件數量的2%且不少于5個構件進行檢驗;當有懸挑構件時,抽取的構件中懸挑粱類、板類構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2)粱類構件,應對全部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犀度進行檢驗;板類構件,應抽取不少于6根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進行檢驗。對每根鋼筋,應在有代表性的部位選一個測量點。
(3)采用非破損或局部破損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損方法并用局部破損方法進行校準。當采用非破損方法檢驗時,檢測儀器應經過計量檢驗,檢測操作應符合相應規程的規定。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的檢測誤差不應大于1 mm。
(4)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時,緘白受力鋼筋保護層厚度的允許偏差,對粱類構件為+10~7 mm;對板類構件為+8~-5 mm。每次抽樣檢驗結果中不合格點的最大偏均不應大于相應允許偏差的1.5倍。
(5)對粱類、板類構件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應分別進行驗收。
36.在澆筑混凝土前,應對模板工程進行驗收,其質量控制要點如下。
(1)在澆筑混凝土前,模板內的雜物要清理干凈;未模應澆水潤濕,但樓板內不得有積水。
(2)模板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分應有足夠的支承面積;基土必須堅實并有排術措施;對濕陷性黃土,必須有防水措施;對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裝飾混凝土工程,應使用能達到設計效果的模板。
(3)必須保證結構和構件各部分形狀、尺寸和相五位置準確。現洗鋼筋混凝土梁跨度≥4m時,模板應起拱,起拱高度宜為全跨長度的l‰—3‰。
(4)現洗多層房屋和構筑物,應采用分段分層支模的方法,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其支架時,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荷栽的承栽力。當層間高度大于5 m時,宜選用多層支架支模的方法,這時支架的模墊板應平整、支柱應垂直;上下層支柱要對準
在同一豎向中心線上。
(5)拼裝后模板間接縫寬度不大于2 5 mm;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和預留孔洞不得遺漏,位置要準確,且安裝牢固。
(6)為便于拆模、防止粘漿,應對拼幕后的模板在清理干凈后涂以隔離劑,但不得采用影響結構性能或妨礙裝飾工程施工的隔離劑。拆模時模板上粘漿和漏涂隔離劑累計面積:時每件墻、板、基礎不大于2 000 mmz;對每件梁、柱不大于800 mme。拆模前必須檢查混凝土是否達到應有強度;當混凝土達到拆模強度后,應先拆側模并檢查有無混凝土結構性能的缺陷,在確認無此類缺陷后,方可拆模。
37.高層建筑鋼結構安裝工程竣工驗收,應提交以下內容。
(1)鋼結構施工圖和設計變更文件,并在施工圖中注明修改內容。
(2)鋼結構安裝過程中,業主、設計單住、鋼構件制作廠、鋼結構安裝單位達成協議的各種技術文件。
(3)鋼結構制作合格證。
(4)鋼結構安裝用連接材料(包括焊條、螺栓等)的質量證明文件。
(5)鋼結構安裝的測量檢查記錄、高強度螺栓安裝拴查記錄、輇釘焊質量檢查記錄。
(6)各種試驗報告和技術資料。
(7)隱蔽工程分段驗收記錄。
38.高層建筑鋼結構防火劑層的要求如下。
對焊縫周圍、高強度螺栓、摩擦面外露部分及構件在運輸安裝時涂層被擦傷的部位,在整個安裝流水段內的結構驗收合格后進行補刷,涂料和涂刷工藝應和結構加工時所用相同。
涂層外觀應均勻、平整、豐滿,不得有咬底、剝落、裂紋、針孔、漏涂和明顯的皺皮流墜,且應保證涂層厚度。當涂層厚度不夠時,應增加潦刷的遍數。經檢查確認不合格的涂層,應鏟除干凈,重新涂刷。
39.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墻質量驗收時,其主控項目包括以下內容。
(1)砌塊和砂漿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灰縫的砂漿飽滿度符合要求不得出現瞎縫、透明縫。
(3)墻體轉角處和縱橫墻交接處應同時砌筑,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長度不應小于高度的2/3。
40.鋼筋混凝土灌注樁的質量驗收包括以下內容。
(1)鋼筋混凝土灌注樁鋼筋籠質量。
(2)鋼筋混凝土灌注樁平面位置和垂直度。
(3)混凝土灌注樁質量。
(4)分項工程驗收記錄。
41.模板安裝主控項目包括以下內容。
(1)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其支架時,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荷栽的承載能力或架設支架。上下層支架的立柱應對準,并鋪設墊板。
(2)在涂刷模板隔離劑時,不得玷污鋼筋和混凝土接槎處。
42.單位(子單位)工程的劃分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1)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構筑物為一個單位工程。單位工程通常由結構、建筑與建筑設備安裝工程共同組成。如一棟住宅樓,一家商店,鍋爐房,變電站,一所學校的一棟教學樓、一棟辦公樓、傳達室等均應單獨為一個單位工程。
(2)建筑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劃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子單位工程的劃分一般可根據工程的建筑設計分區、結構縫的設置位置·使用功能顯著差異等實際情況,在施工前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共同商定,并據此收集整理施工技術資料和驗收。例如一個單住工程由塔樓與裙房共同組成,可根據建設單位的需要,將塔樓與裙房劃分為兩十子單位工程。一個單位工程中,子單位工程不宜劃分得過多,對于建設方沒有分期投入使用要求的較大規模工程,不應劃分子單住工程。
43.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配-求的抗滲水壓值應比設計值提高。.2 MPa。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 kg/m;摻有活性摻備料時·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 kg/m。。
(3)砂率宜為35%—45%.灰砂比宜為1: 2—1: 2.5。
(4)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5)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干50 mm,泵送時入泵坍落度宜為100—140 mm。
1.鋼筋加工主要檢查內容及檢查方法如下。
(1)主控項目
①受力鋼筋的彎鉤和彎折應符合下列規定。
a.HPB235級鋼筋末端應作180度彎鉤,其彎孤內直徑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2.5倍,彎鉤的彎后平直部分長度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3倍。
b.當設計要求鋼筋末端需作135。彎鉤時.HRB335級、HRB400級鋼筋的彎孤內直徑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4倍,彎鉤的彎后平直部分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c.鋼筋作不大于90。的彎折時,彎折處的彎弧內直徑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5倍。
檢查數量:按每工作班同一類型鋼筋、同一加工設備抽查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②除焊接封閉環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應作彎鉤,彎鉤形式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a.箍筋彎鉤的彎弧內直徑除應滿足第①條的規定外,尚應不小于受力鋼筋直徑。
b.箍筋彎鉤的彎折角度:對一般鮚構,不應小于90度,對有抗震等要求的結構,應為135度。
c.箍筋彎后平直部分長度:時一般結構,不宜小于箍筋直徑的5倍;對有抗震等要求的結構,不應小于箍筋直徑的10倍。
檢查數量:按每工作班同一類型鋼筋、同一加工設備抽查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鋼足檢查。
(2) 一般項目
①鋼筋調直宜采用機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當采用冷拉方法調直鋼筋時,HPB235級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級、HRB400級和RRB400級鋼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檢查數量:按每工作班同一類型鋼筋、同一加工設備抽查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觀察,鋼足檢查。
②鋼筋加工的形狀、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其偏差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每工作班同一類型鋼筋、同一加工設備抽查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鋼尺檢查。
2.鋼筋工程安裝質量檢驗標準和檢查方法具體內容如下。
(1)主控項目鋼筋安裝時,受力鋼筋的品種、級別、規格和數量鹽須符合設計要求。檢查數量;壘數檢查。檢驗方法:觀察,鋼足檢查。
(2) -般項目鋼筋安裝位置的偏差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粱、拄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 m左右劃分檢查面,扳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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