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更好地為全區各級公安機關補充公安專業人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暫行辦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自治區公安廳將組織面向2016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招錄人民警察12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齡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0年9月11日至1998年9月11日期間出生);
(三)根據《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所附公安類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專業目錄(見附件2),本次招考面向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等32所公安類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
(四)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須體能測評合格;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公安類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時間截止日期為2016年7月31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二)沒有達到畢業條件,未如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
(三)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仍在禁考期的人員;
(四)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定向培養生、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五)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六)全區統一招錄的服務期未滿的基層政法干警定向培養人員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錄用人民警察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三、考試報名方法
(一)職位查詢:各地公安機關具體招考人數、職位等詳見《寧夏公安機關2016屆公安院校應屆畢業生招錄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堵毼槐怼吠ㄟ^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nxpta.gov.cn)向社會發布。本次招考采取合并職位方式進行,考生報名只需報寧夏公安機關即可,具體崗位待面試后,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選擇。
(二)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
(三)報名時間:報考人員于2016年9月11日8:00至9月13日18:00登錄報名網站報名。報名系統將于9月13日18:00準時關閉,逾期不再補報。
(四)報名程序: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應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并務必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不上傳本人照片的,系統將無法提交考生報名信息,招錄單位無法進行審核,后果由考生承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并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信息的報考者,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應在提交報名申請一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工作由自治區公安廳負責。
3.網上繳費。報名繳費的時間為9月12日8:30—14日24:00,凡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及時進入繳費系統繳費,報考費每人10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4.結果確認。報考者繳費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考生應于9月21日后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本次共招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120人,筆試開考比例(招考名額與報考人數之比)為1:3,如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減少招考人數。
四、筆試
(一)內容: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分值各180分;《專業科目》分值為100分,計算筆試總成績時乘以1.8?!秾I科目》考試大綱見附件3。
(二)時間地點:筆試于2016年9月24日在銀川市統一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具體安排為:
9月24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申論》
9月25日上午 9:00-10:30《專業科目》
(三)筆試成績的計算公式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40%+《申論》×30%+《專業科目》×1.8×30%
(四)成績查詢。報考人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數線。
五、筆試合格分數線和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考試情況劃定合格分數線,按照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加面試。
六、資格復審
(一)面試前復審。自治區公安廳統一收取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的相關材料,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集中進行資格復查審核。復審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名額,由報考該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依次遞補。
(二)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網站公布。
(三)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七、體能測評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參加招錄后續環節。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報名網站公告及招錄機關通知。
八、面試
(一)面試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在報名網站進行公告。
(二)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兩個工作日后,不再進行遞補。
(三)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80分。
(四)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在報名網站公布。
九、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如果不是整數的,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十、選崗
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選擇《職位表》公布各級公安機關招錄職位。如有考生放棄,則按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直至職位選擇完畢。
十一、體檢與考察
按照各職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同一職位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在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執行《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該職位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組織考察范圍,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資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該職位不再遞補。
十二、公示、錄用審批
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示7天。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辦理審批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錄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并按程序辦理公務員登記;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體檢、考察、公示、錄用、試用期過程中放棄資格的,將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庫,作為今后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十三、服務期限
招考職位的擬錄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署期限為5年的《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協議書》,服務協議存入個人檔案。不簽訂服務協議的,不予錄用,按考生自行放棄處理,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作為今后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十四、注意事項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考生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無人接聽等原因導致招錄機關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自負。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951-6136030(寧夏公安廳)
13723315700(寧夏公務員局)
技術咨詢電話:0951-5099163
附件:1、寧夏公安機關2016屆公安院校畢業生招錄職位表
2、公安類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專業目錄
3、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試專業科目考試大綱(2013年修訂)
(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