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缺一不可)進入所在考場參加考試。考前20分鐘由監考人員驗證后入場,對號入座。然后將兩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備檢查、核對。
二、應考人員遲到30分鐘,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監考人員收齊試題、答題卡和草稿紙等考試材料后,考生方可出場。
三、應考人員只準帶鋼筆、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編程和存儲功能)、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語詞典(不得攜帶電子詞典以及專門為職稱外語考試編輯的詞典)等準許帶入的用具,除此之外,不得將任何書籍、資料、小抄及傳呼、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開考后,不得互相借用任何物品。
四、考試鈴響后開始答題,應考人員只能在試卷規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不準在規定位置以外作任何標記。
五、應考人員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有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以舉手詢問。
六、客觀性試題用2b鉛筆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位置。
七、應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安靜,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抄襲他人答案或交換試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
八、應考人員要尊重考場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考人員、巡視人員的監督、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監考人員者,主考有權令其退場,停止考試,情節嚴重的交有關部門給予嚴肅處理。
九、考試結束鈴響,應考人員要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扣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除本考場監考、考點主考、副主考及巡視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十一、考場內禁止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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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