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職稱英語考試的成績有效期,各地自行規定,都不相同。通常對于達到全國通用標準的,成績有效期至評審通過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為止,即長期有效。而對于地區標準的成績,一般會有一定的附加說明和限制。
各省成績證書的有效期,具體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成績長期有效的:包括北京,重慶,內蒙,安徽,遼寧(以國家線為準),湖南,廣東(以國家線為準),四川,云南。
第二類是通過國家線的:成績長期有效;只過省線的按本省規定。
包括天津、江西、山東、河南、湖北、貴州(以上各省都是過省線者成績當年有效),河北(過省線成績當年有效,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作為參考范圍的,外語(古漢語)考試成績三年內(從考試當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黑龍江(過省線成績兩年有效),山西(對參加全國職稱英語考試成績未達到全國通用標準和需參加醫古文、古漢語考試的專業技術人員,我省將繼續組織好補充考試,合格成績的有效期至補考次年年底)職稱英語考試。
第三類是成績有效期比較特殊的:
上海(合格線以國家線為準。過線者A級證書有效期4年,B、C級證書有效期3年);
陜西(過國家線的,A級證書有效期4年,B、C級證書有效期三年。過省線者成績有效期一年);
新疆(過國家線的,成績有效期限為五年(有效期從考試當年算起);達到自治區職稱外( 漢 )語考試合格標準者,成績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從考試當年算起);
甘肅(考試成績(包括國家合格成績、省內合格成績及不合格成績)有效期自考試當年起計算到第5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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