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3年招標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整理編輯了2013年招標師考試科目《招標采購專業實務》考試要點,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1.4.2采購與招標的關系
采購有多種方式,招標只是其中一種常用的方式。因為招標這種采購方式在國內外被
廣泛地使用,習慣上人們也稱招標為“招標采購”。
通常情況下,采購是屬于買方主導的購買行為,而招標是屬于按程序擇優選擇交易對
象的一種方式,既有購買行為,如工程、貨物和服務的采購;也有出售或出讓行為,如特
許經營權、土地使用權、科研成果和技術專利等的出售或出讓。
采購、供應雙方在采購合同訂立過程及訂立后,雙方的行為和責任、權利和義務受
《合同法》的約束;但在招標過程中,招標投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招標投標程序等須
嚴格遵守《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同時受《合同法》的約束。政府采購中的招標投標還
受《政府采購法》及其配套法規約束。
1.5 招標采購相關原理應用
公共采購制度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同時又與政府的公共政策有著非常密切的關
系。然而由于我國在改革開放前長期實行計劃經濟,對于市場經濟的認識不夠深刻,對于
公共采購制度的經濟學基礎缺乏深入的研究,僅以法律法規的形式進行強制性要求。隨著
公共采購制度的逐步成熟完善,應當對建立采購機制的內在動因加以了解和掌握,從而在
采購實踐中更加有效地運用其中的原理和規律,最大限度地實現公共采購的目標。本節對
于公共采購的相關理論進行簡要介紹。
l.5.1博弈論
博弈論是使用數學模型研究沖突對抗條件下最優決策問題的理論,目前已成為經濟學
的基本分析工具之一,也是招標投標機制的基本理論依據。博弈論認為:人是理性的,即
人人都會在約束條件下最大化自身的利益;人們在交往合作中有沖突,行為互相影響,而
且信息不對稱。在采購的全過程中發生的博弈主要有兩類:不同投標人之間的博弈,以及
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的博弈。后者又可以進一步細分為招標投標階段的博弈及合同簽訂后
的博弈。
不同投標人之間博弈在招標投標階段下的博弈一般為非合作博弈,其特征是:投標人
的行為相互作用時,不能達成一個有約束力的協議。或者說,投標人之間的合約對于招投
標過程沒有實質性約束力。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招標投標機制才能發揮作用。例如,在最
低價中標的招標項目中,招標人因無法得知可能參與招標項目的所有投標人的個別成本和
定價的信息,所以需要通過建立公開招標、密封投標、最低價中標機制,構建分散決策、
自由競爭的市場交換體系。在正常情況下,假定投標人為理性經濟人,其報價是成本的函
數。參與競爭的投標人越多,競爭的意愿越強。因為降低價格可以提高中標幾率,所以競
爭就越激烈,投標報價就越接近成本。當投標人無窮多時,最低的投標報價等于成本。可
見,招標投標機制能夠減少市場上由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負面效應,發現招標人與投標人
之間的局部均衡價格,減少交易成本,實現招標人利益的最大化,并實現了社會資源的最
優配置。這種最優配置在經濟學上被稱為帕累托最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標人之間形成合作博弈,或者有投標人低于成本投標,就會使
招標投標機制失靈,無法實現招標的目的。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的博弈,在招標投標階段
表現為非合作博弈。但在采購合同簽訂后,兩者之間的招標與投標關系轉化為買賣關系,
博弈的類型也相應地發生變化,買賣雙方形成一種合作博弈的關系。原因在于雙方對于合
同質量、時間、成本及安全等方面目標的一致性要多于分歧。合作博弈的結果是達到共
贏,獲得比非合作博弈更高的效率和利潤,從而使得雙方合作的積極性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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