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3年招標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整理編輯了2013年招標師考試科目《招標采購專業實務》考試要點,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2.4招標投標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
2.4.1招標準備
招標準備工作包括判斷招標人資格能力、制定招標工作總體計劃、確定招標組織形
式、落實招標基本條件和編制招標采購方案。這些準備工作應該相互協調,有序實施。
(1)判斷招標人的資格能力條件
招標人是提出招標項目,發出招標要約邀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招標人是法人的,應
當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且能夠
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機構,包括企業、事業、政府機關和社會團體法
人。招標人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的,應當是依法成立且能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民事
活動的經濟和社會組織,如合伙型聯營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條件的中
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人依法設立的項目實施機構等。
招標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范圍受其組織性質、成立目的、任務和法律法規的約束,因
而招標人享有民事權利的資格也受到這些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自行組織招標的招標人
還應具備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等規定的能力
要求。
(2)制定招標工作總體計劃
根據政府、企業采購需要或項目實施進度要求制定項目招標采購總體計劃,明確招標
采購內容、范圍和時間。
(3)確定招標組織形式
1)自行組織招標。招標人如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等
方面的專業人員,經審核后可以自行組織招標。根據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工程建設
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第4條對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組織工程招標的資格條件具 體解釋為五個方面:①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法人資格);②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
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③有從事同類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④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
⑤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規規章。經審批或核準的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的
招標人自行組織招標時,應當經過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核準。
自行組織招標便于招標人對招標項目進行協調管理,但容易受到招標人認識水平和法
律、技術專業水平的限制而影響、制約招標采購的“三公”特性、規范性及其招標競爭
的成效。因此即使招標人具有自行組織招標的能力條件,也可優先考慮選擇委托代理招
標。招標代理機構相對招標人來說,具有更專業的招標資格能力和業績經驗,并且相對客
觀公正。
2)委托代理招標。招標人如不具備自行組織招標的能力條件的,應當委托招標代理
機構辦理招標事宜。招標人應該根據招標項目的行業和專業類型、規模標準,自主選擇具
有相應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代理招標采購業務。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成立,具有
相應招標代理資格條件,且不得與政府行政機關存在隸屬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按照招標
人委托代理的范圍、權限和要求,依法提供招標代理的相關咨詢服務,并收取相應服務費
用的專業化、社會化中介組織,屬于企業法人。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依法、科學、客觀、公正的要求,遵守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
堅決抵制虛假招標、規避招標、串標圍標、傾向或排斥投標人以及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
依法保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不損害投標人的正當權益。招標
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招標代理機構
為招標人辦理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中關于招標人的
規定。同時,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和代理行為應該接受招標人、投標人以及行政監督部
門、行業組織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承擔招標事宜,不得無權代理、越權代理,
不得明知委托事項違法而進行代理。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標項目中投標或者代
理投標,也不得為所代理的招標項目的投標人提供咨詢;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轉讓招標
代理業務。招標代理機構在其資格許可和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開展招標代理業務時,任何
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
工程建設項目、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政府采購、中央投資項目、通信建設項目等招標
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標準以及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必須分別符合以下規定:
①《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建設部[2007]154號)和《工程
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實施意見》(建設部建市[2007]230號);
②《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管理辦法》(商務部[2012]第3號令);
③《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財政部(2010]第61號令);
④《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2]第
13號令);
⑤《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2009]第2號令)。
招標采購推行專業化、社會化的中介機構代理服務,有利于溝通協調市場主體之間的 關系,維護招標采購的“三公”原則和市場競爭秩序,抵制不正當的招標投標行為,有
利于提高招標采購的專業水平,從而有效提高招標采購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招標代理機構
從業人員的素質、能力和規范化水平直接影響和制約招標采購的成敗。因此,建立招標職
業資格準人和退出機制,提高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整體職業素質,強化職業責
任,規范職業行為已成為招標代理行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任務。
3)招標代理合同。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應當簽訂委托招標代理的書面合同,明確
委托招標代理的內容范圍、權限、義務和責任。招標代理機構不得無權代理、越權代理和
違法代理,不得接受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咨詢服務。委托招標代理合同主要包括以下
內容:
①委托代理范圍。招標人應在合同中明確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開展招標代理服務的內
容、范圍和權限。委托代理服務的范圍可以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工作內容:招標前期準備
策劃、制定招標方案、編制發售資格預審公告和資格預審文件、協助招標人組織資格評
審、編制發售招標文件;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組織開標;配合招標人組建評標委
員會、協助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與評標報告、協助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并辦理中標
候選人公示、協助招標人定標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協助招標人擬定和簽訂中標合
同;協助招標人向招標投標監督部門辦理有關招標投標情況報告或辦理核準、備案手續;
解答或協助處理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的異議,配合監督部門調查違法行為;招標
人委托的其他服務工作。
在實踐中,招標代理機構的業務范圍除辦理招標事宜之外,結合項目全過程管理需
要,正在不斷向項目前期準備、項目管理和招標方案策劃、合同管理等兩端工作延伸,以
此提高項目招標代理服務的技術含量和核心價值。
②代理期限。合同應明確招標人委托代理機構開展委托代理范圍工作的起止時間。
③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應明確雙方的職責,各自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的責任。
④服務費用的標準和支付。合同應明確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支付方式和時間。
其中招標人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開展招標代理服務的,服務收費應該依據原國家計委印發的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和《國家發展改
革委關于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改價格
[2011]534號)執行。利用外資貸款項目的代理服務收費依據財政部、商務部的有關規
定。合同還應明確招標代理服務中發生的各項相關費用的承擔者和支付方式。
根據有關規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在規定的收費標準內上下浮動幅
度不得超過20%。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為一次招標全流程的基準價格,但不含工程量
清單、工程標底或工程招標控制價的編制費用,并對相同內容的一次招標全流程的工程、
貨物和服務招標代理實行最高收費限額,分別是450萬元、350萬元和300萬元。招標人
與招標代理機構在規定的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招標項目具體代理收費額,并以
各標段(包)中標金額為基數,采用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收費,收費額不得超過相應的
最高限額。委托代理業務范圍超出相關規定的工作內容和標準的,委托代理雙方可就增加
的工作量,另行協商確定服務費用。招標代理服務費用一般應由招標人支付,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如果通過招標文件事先與投標人明確約定由投標人支付及其費用標準的,可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