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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貨物投標資格
(1)貨物投標企業的資格管理
貨物投標單位的資格管理主要是貨物產品制造、銷售、安裝企業的法人經營資格、行
政許可和強制性認證認可制度。其中,我國現行貨物生產企業的行政許可規定主要有:
1)重要工業產品的生產許可證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國務院[2005]令第4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令第80號)明確規定對列入目錄的重要工業產品實行
生產許可證制度。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目錄產品的生產許可。
工業產品的質量安全通過消費者自我判斷、企業自律和市場競爭能夠有效保證的,或
者通過認證制度能夠有效保證的,不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但是,列入管理目錄的產品,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銷售經營和使用未取得生產
許可證的產品。下列目錄產品的生產企業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
①乳制品、肉制品、飲料、米、面、食用油、酒類等直接關系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
②電熱毯、壓力鍋、燃氣熱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
③稅控收款機、防偽驗鈔儀、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等
關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質量安全的產品;
④安全網、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勞動安全的產品:
⑤電力鐵塔、橋梁支座、鐵路工業產品、水工金屬結構、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
器等影響生產安全、公共安全的產品:.
⑥法律、行政法規要求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其他產品。
2)強制性認證制度。國家對涉及人類健康和安全、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環境保
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強制性認證制度。根據國務院授權,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
會主管全國認證認可工作。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主要規定包括:《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
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5號,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強制性產品認證
標志管理辦法》(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1年第1號,2002年5月1日起
施行)以及《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等。國家對目錄產品實行強制性認證,
統一認證標準、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統一認證標志、收費標準。認證標志的名稱為
“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可簡稱為“3C”標志)。
凡列入目錄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應的認證證書,并
加施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
3)特殊行業的規定。國務院《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國發[2005]40號)
及相關文件中,已將火災報警、滅火器、碳酸氫鈉干粉、防火門、消防水帶、消火栓
(室內、外)、普通消防車(罐類、專項類)列為限制類目錄產品。對于擬生產上述產品
的單位必須獲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核準。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2004]令第397號)規定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
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
從事生產活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2003]令第373號)以及2009年國務院令第549
號規定國家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
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
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實施安全監察許可制度。
(2)貨物投標資格能力要素
招標人應根據擬采購貨物的技術、經濟及管理特征和需求,結合貨物強制性認證制度
和貨物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管理制度合理設定貨物申請人的資格能力要素和標
準,不得利用非許可類和非必要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
1)投標申請人資格和類似項目業績。這是反映投標申請人資格能力的兩個要素。
①申請人應具有貨物生產經營資格。如果招標采購貨物屬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
產品目錄,或者屬于強制性認證制度、特殊行業安全生產許可和核準制度的貨物產品,申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許可證或認證證書。專營產品的貨物貿易企業還應具有生產企業授權
代理經銷資格。
②申請人應具有類似項目的一般和專門業績經驗要求:
A.一般業績經驗要求是申請人應滿足的最低類似業績標準,是指申請人或聯合體牽
頭人具有已經成功組織供應規模和復雜程度與招標項目類似貨物的業績,并根據采購貨物
的規模設定申請人近年應具有的類似項目業績營業額。
B.專門業績經驗是針對招標采購大型、復雜貨物,單一申請人難以承擔全部制造供
應任務的,可允許由2個以上供應商組成聯合體或總分包的形式聯合供應招標采購貨物的
全部單元系統貨物,此時可以分類設定各單元系統的專門制造和供貨業績經驗要求,聯合
體各成員業績均應滿足各自負責供應單元系統貨物所對應的制造和供貨分類業績經驗
要求。
例如,某水電站機組設備招標采購一個標包主要由水輪機、發電機、計算機監控系
統、主閥門四個單元系統設備和部件組成,應對申請人或聯合體成員設定各個單元系統的
專門制造和營運業績經驗要求。如某聯合體成員分工制造供應水輪機,則可要求其具有設
計和制造過N臺容量大于或等于招標項目水輪機容量的設備,且已成功運行至少1年以
上的業績。
c.申請人的類似項目業績是指申請人自己的業績。申請人不能將與其有隸屬或組織
關系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業績作為自己的業績,尤其是控股公司不能將其子公司的業績作
為自己的業績,也不能將貨物代理銷售的業績作為貨物設計制造的業績。
③型式試驗和檢驗報告。對于部分實施技術認證的貨物,可以將技術認證機構出具的
產品型式試驗或檢驗報告作為投標資格能力因素。
2)投標申請人擬投入的技術和管理人員。貨物招標需要審查申請人擬投入貨物生產
和供應的技術和管理人員資格、能力。對于大型、復雜貨物供應一般審查:項目經理、現
場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現場安裝督導、計算機監控系統主任工程師等。根據招標采購
貨物的規模標準和技術管理要求對擬投入的技術和管理人員分別制定任職資格條件,內容
包括:年齡、類似工作年限、專業、學歷、相關職業資格或技術、經濟職稱、擔任類似項
目組織供應管理的業績經驗等。
3)投標申請人財務狀況。申請人應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近年財務報
表和其他證明文件表明其資產負債、損益情況,以及已有或通過籌集獲得的流動資金、未
抵押的實物資產、信貸資金和其他資產,扣除申請人的其他供貨合同需要之后,應足以滿
足招標項目供應高峰時的流動資金要求。
4)投標申請人擬投入設備狀況。制造貨物所需生產設備的技術性能狀況以及貨物生
產設備的剩余能力。
5)聯合體與分包。大型、復雜貨物招標如允許申請人以聯合體或分包形式投標,則
應當對聯合體和分包商的組成成員設定資格要求。聯合體各成員均需按照分工滿足一般和
專門業績經驗要求,聯合體牽頭人應滿足招標項目關鍵部分的專門業績,針對聯合體其他
成員或申請人雇用的專業分包商應指明其聯合承擔或分包供應貨物的清單,并要求其滿足
專門業績經驗要求。
6)履約信譽及其他。是指申請人履行合同的信譽情況和銀行資信狀況。申請人應提
供近年經營活動中有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合同爭議糾紛引起的訴訟、仲裁、違法行為
記錄及有關行政處罰等相關情況的聲明和證明材料,包括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
決,行政機關的處罰決定等法律文書;銀行等機構最近出具的資信狀況證明;申請人的
ISO 9000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或類似的質量保證體系、ISO 14000環境管理體系、OHSAS
1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等認證,企業及其完成項目的獲獎、榮譽證書等,可以根據
招標項目特點和需求,合理選擇其作為投標資格條件。
7)申請人限制情形。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參照施工招標限
制的情形,進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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