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招標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2012年招標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招標師考試招標采購案例分析模擬試題,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解析
一、關于政府采購
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依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權限制定。
可見,政府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其中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政府采購直接服務于政府或其相關職能部門。政府采購實施招投標的過程,也適用于招投標法。
二、關于政府采購的招標代理
《政府采購法》規定,采購人可以委托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資格的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政府采購事宜,實施采購招標代理活動。
采購人有權自行選擇采購代理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采購人指定采購代理機構。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財政部令第31號)同時規定,審批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分為甲級資格和乙級資格。取得乙級資格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只能代理單項政府采購預算金額10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
三、關于集中采購的相關要求
《政府采購法》規定,采購人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采購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代理采購。
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且屬于通用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采購屬于本部門、本系統有特殊要求的項目,應當實行部門集中采購;屬于本單位有特殊要求的項目,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自行采購。
四、關于集中采購供應商的相關要求
《政府采購法》規定,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五、關于聯合體投標
《政府采購法》規定,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
參加聯合體的供應商均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條件,并應當向采購人提交聯合協議,載明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義務。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采集者退散
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18號令)規定,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采購單位。
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在同一項目中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加同一項目投標。
六、關于投標文件的基本要求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
七、關于評標委員會
《招投標法》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
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采購人不得以專家身份參與本部門或者本單位采購項目的評標。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由本機構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的評標。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原則上應在開標前確定,并在招標結果確定前保密。
七、關于指定供應商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供應商自由參加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不得指定貨物的品牌、服務的供應商和采購代理機構,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貨物服務招標投標活動。
八、關于中標結果的改變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招標采購單位不得向中標供應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來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與中標供應商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
九、關于重新招標
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即本次招標作廢):
(一)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廢標后,采購人應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廢標后,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應當重新組織招標。
【答案】
問題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什么是政府采購?哪些產品或服務適用于政府采購
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問題2:該政府采購的實施過程有哪些錯誤之處?應該如何改正?
該項目實施過程有以下錯誤,應作相應的改正:
1. 財政局信息中心提出其申請的1臺交換機需要自行采購不妥,其理由“可以直接聯系到相關供應商,且價格有所優惠”不充分,不能單獨采購。
2. 為了保證本市信息產業的發展,在招標采購文告中明確指出,本次招標僅針對本市供應商不妥,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排斥潛在的投標人,應該向所有具備資格的供應商實施招標;
3. 評標委員會的構成有問題:
評標委員會共八人,非單數;且技術經濟專家僅4人,招標代理公司不應參與其中,而做為直接利益相關者的D公司的技術總監更不應名列其中。
4. 評標委員會的名單在招標文件中公示不妥,應該是保密的;
5. 對于“丁”的投標有效性的認定有誤,無聯合體協議,應該是無效的,因此不能中標;
6. 對于“戊”的投標有效性的認定有誤,其聯合體成員D分別參與兩個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應該是無效的;
7. 指定其他分包供應商不妥,不能指定;
8. 由招標代理機構簽訂物資采購供貨合同不妥,應該由集中采購方——財政局簽訂相關采購合同。
問題3:最終是否可以確定中標人?如果可以,應該是誰;如果不可以,請說明原因。
該政府采購過程最終不能確定中標人,原因在于:
根據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招標過程應作廢標處理。廢標后,采購人應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除采購任務取消情形外,應當重新組織招標。
本項目中,投標有效的僅為“甲”和“己”,已經不足三家,因此招標無效,應為廢標,需要重新組織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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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