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銀行主要業務
第二節 資產業務
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主要包括貸款業務、債券投資業務和現金資產業務三大類。
一、貸款業務(★★★★★)
1.貸款業務概述
貸款是銀行最主要的資產,是銀行最主要的資金運用。
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貸款業務可劃分為個人貸款與公司貸款(按客戶類型劃分)、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按貸款期限劃分)、信用貸款與擔保貸款(按有無擔保劃分)。
貸款基準利率:2004年10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不再設定上限。金融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結合自身經營目標,具體制定本機構的貸款利率。
“貸款五級分類法”將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類。其中后三類稱為“不良貸款”,不良貸款率是衡量銀行資產質量的最重要指標。
2.個人貸款業務
個人貸款絕大多數用于消費,主要有個人住房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貸款和個人信用卡透支。
(1)個人住房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是個人貸款最主要的組成部分,包括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二手房貸款、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個人住房最高額抵押貸款、直客式個人住房貸款、固定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個人商用房貸款等。
(2)個人消費貸款
個人消費貸款一般包括個人汽車貸款、助學貸款、個人消費額度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利質押貸款等。
個人汽車貸款中,自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汽車購價的80%,商用車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汽車購價的70%,商用載貨車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汽車購價的60%,二手車的貸款金額不得超過汽車購價的50%;所購車輛為自用車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5年,商用車或二手車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年。
個人消費額度貸款,質押額度一般不超過借款人提供的質押權利憑證票面價值的90%;抵押額度一般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信用額度和保證額度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確定。
(3)個人經營貸款
個人經營貸款是指銀行對自然人發放的,用于合法生產、經營的貸款。個人申請經營貸款,一般需要有一個經營實體作為借款基礎,經營實體一般包括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合伙人等。
(4)個人信用卡透支
個人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進行信用消費、取現或其他情況所產生的累積未還款金額(信用卡詳細介紹參見“銀行卡”部分詳細介紹)。
2.公司貸款業務
公司貸款,又稱企業貸款或對公貸款,是從企事業單位為對象發放的貸款,主要包括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并購貸款、房地產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貼現等。
(1)流動資金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按期限可分為臨時流動資金貸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其中,臨時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在3個月(含)以內,主要用于企業一次性進貨的臨時資金需要和彌補其他支付性資金不足;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在3個月至1年(不含3個月,含l年),主要用于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周期性、季節性資金的需要;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在1年至3年(不含l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經常占用的、長期流動性資金需要。
按照貸款方式,流動資金貸款可分為流動資金整貸整償貸款、流動資金整貸零償貸款、流動資金循環貸款和法人賬戶透支四種形式。
(2)固定資產貸款
固定資產貸款,也稱為項目貸款,一般是中長期貸款,但也有用于項目臨時周轉用途的短期貸款。按照用途劃分,固定資產貸款一般包括如下四類:基本建設貸款、技術改造貸款、科技開發貸款、商業網點貸款。
(3)并購貸款
并購貸款是指銀行為境內企事業法人在改制、改組過程中,有償兼并、收購國內其他企事業法人、已建成項目,以及進行資產、債務重組發放的貸款。
(4)房地產貸款
房地產貸款是指與房地產或地產的開發、經營、消費活動有關的貸款,主要包括房地產開發貸款、土地儲備貸款、法人商業用房按揭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四大類。公司業務中房地產貸款是指前三類貸款。
(5)銀團貸款
銀團貸款又稱辛迪加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于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合同,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業務。
參加銀團貸款的成員有銀團牽頭行、銀團代理行、銀團參加行,銀團貸款成員按照“信息共享、獨立審批、自主決策、風險自擔”的原則自主確定各自授信行為,并按實際承諾份額享有銀團貸款項下相應的權利、義務。
(6)貿易融資
商業銀行提供的貿易融資可以分為國內貿易融資和國際貿易融資兩大類。
目前,我國開辦的國內貿易融資業務有國內保理、發票融資、國內信用證、國內信用證項下打包貸款、國內信用證項下買方融資等產品。
貿易融資中常用的融資工具:
①信用證。信用證是指銀行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即開證銀行依照客戶(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承諾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情況下,憑規定的單據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進行付款,或承兌;或授權另一家銀行進行該項付款,或承兌;或授權另一家銀行議付。
信用證按照不同的標準劃分為:進口信用證和出口信用證(按進出口);可撤銷信用證和不可撤銷信用證(按開證行保證性質的不同);跟單商業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按信用證項下的匯票是否附商業單據);可轉讓信用證和不可轉讓信用證(按信用證項下的權利可否轉讓);即期信用證和遠期信用證(按付款期限);循環信用證和不循環信用證(按是否可循環使用);保兌信用證和無保兌信用證(按是否保兌)。
②押匯。按進出口方的融資用途來分.押匯可分為出口押匯和進口押匯。
出口押匯是指銀行憑借獲得貨運單據質押權利有追索權地對信用證項下或出口托收項下票據進行融資的行為。出口押匯在國際上也叫議付,即給付對價的行為。
進口押匯是指銀行應進口申請人的要求,與其達成進口項下單據及貨物的所有權歸銀行所有的協議后,銀行以信托收據的方式向其釋放單據并先行對外付款的行為。進口押匯包括進口信用證項下押匯和進口代收項下押匯。目前,銀行主要辦理進口信用證項下的進口押匯業務。
③保理。保理又稱為保付代理、托收保付,是貿易中以托收、賒賬方式結算貨款時,出口方為了規避收款風險而采用的一種請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擔風險的做法。保理業務是一項集貿易融資、商業資信調查、應收賬款管理及信用風險擔保于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與傳統結算方式相比,保理的優勢主要在于融資功能。
國際保理按進出口雙方是否都要求銀行保理分為單保理和雙保理。單保理是只有出口銀行與出口商簽訂保理協議,并對出口商的應收賬款承作保理業務。雙保理是進出口銀行都與進出口商簽訂保理協議。國內保理主要包括應收賬款買斷和應收賬款收購及代理。
④福費廷。福費廷也稱為包買票據或買斷票據,是指銀行(或包買人)對國際貿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遠期承兌匯票或本票進行無追索權的貼現(即買斷)。
在福費廷業務中,包括出口商賣斷票據,即放棄了對所出售票據的一切權益;銀行(包買人)買斷票據,即放棄了對出口商所貼現款項的追索權,可能承擔票據拒付風險。從業務運作實質來看,福費廷就是遠期票據貼現,并帶有長期固定利率融資的性質。
(7)票據貼現與轉貼現
票據貼現是銀行貸款的重要方式之一,它是指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以前為獲取票款,由持票人或第三人向金融機構貼付一定利息后,以背書方式所作的票據轉讓。因此,票據貼現是一種票據轉讓行為,通過貼現,票據持有人賣出票據,提前拿到了現金,而銀行則買入了一項資產(即票據),相當于發放了一筆貸款,獲得了利息收入。
票據轉讓貼現是指金融機構為了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商業匯票再以賣斷方式向另一個金融機構轉讓的票據行為,是金融機構間接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按出票人不同,票據貼現業務可分為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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