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馬上就要結束了,但資格審核工作還在繼續中,在執業藥師報考條件中有工作年限的要求,那關于工作證明要怎么開?小編來教大家:
工作證明有三種
1.省人事考試網提供(兩種)
(1)一種是報名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這種的工作證明其實只需要工作單位在考生打印出來的報名表的左下角蓋上公章即可.
(2)還有一種就是省人事考試網提供的工作證明樣本,需要考生填寫哪一年到哪一年,在哪里工作的.
填寫方法:
時間(X年X月至X年X月):填寫所在某個單位工作的時間。
專業工作(崗位)項目:填寫工作單位,如XX藥店、XX醫院門診藥房、住院藥房等。
擔任何職:這個職位,藥店有營業員、養護員、驗收員,門診藥房有調劑員等等,根據自身具體情況填寫。
證明人:藥店企業負責人,藥房藥劑科長,院長等。
2.非省人事考試網提供
這種工作證明需要考生自己另附一張,一般只需寫上我單位XX同志從事XX專業工作已滿XX年,同意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考試,單位蓋章即可。
報名表中工作單位信息填寫注意事項
1、工作單位:即要在你報名表蓋章的單位,最好是藥學相關崗位!如果去年用的另一單位,今年換單位了,那就用現在的單位進行報名。
2、單位類型:藥廠即生產、醫藥公司即批發、藥店即零售、醫院即衛生機構。
3、單位所在地:查看單位注冊地。
4、單位性質:事業(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機關(衛生藥監等部門) 企業(藥廠、醫藥公司等) 其他。
5、單位代碼:沒有可以不用填寫,不用糾結。
6、工作年限:藥學工作了多少年,一定要達到報名時限!
7、專業年限:藥學工作了多少年,建議和上面工作年限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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