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正常與異常
神經癥與正常的分界線:常形與變形
評定方法:
1、心理沖突的常形
首先它是與現實處境直接相聯系,涉及大家公認的重要生活事件,例如,夫妻關系不和,病人長期想離婚又不想離婚,十分苦惱
其次是他帶有明顯道德(社會評價)的性質,無論你持什么觀點,你總可以將沖突一方視為道德(合適的),而另一方視為不道德的(不合適的)
2、心理沖突的變形
首先是它與現實處境沒有什么關系,或者它涉及的是生活中的雞毛蒜皮,一般人認為簡直不知的為它操心,或者使不懂精神病學的人感到難以理解,很容易解決的問題為什么病人卻解決不了。
其次是不帶明顯道德的色彩。如上例,你不能說吃藥和不吃藥何者道德何者不道德。心理沖突的變形是神經癥性的,而心理沖突的常形則是大家都有的經驗。
3、病程情況
不到三個月為短程,評1分;
三個月到一年為中程,評2分;
一年以上為長程,評3分。
4、精神痛苦的程度
輕者病人自己可以主動設法擺脫,評1分;
中度者病人自己擺脫不了須靠別人的幫助或出境的改變才能擺脫評2分;
重度病人幾乎完全無法擺脫,評3分。
5、社會功能
能照常工作學習或者工作學習以及人際交往只有輕微妨礙者,評1分;
中度社會功能受損害者,工作學習或人際交往效率顯著下降,不得不減輕工作或改變工作或只能部分工作,或某些社交場合不得不盡量避免,評2分;
重度社會功能受損害者完全不能工作學習,不得不休病假或推卸,或某些必要的社會交往完全回避,評3分
6、總體評價
如果總分為3,可以認為患不夠診斷為神經癥。
如果總分不小于6,神經癥的診斷是可以成立的。
4~5分為可疑病例,需進一步觀察確診。
需要說明的是,對精神痛苦和社會功能的評定,至少要考慮近三個月的情況才行,評定涉及的時間太短是不可靠的。
(二)CCMD-3診斷標準
(0)器質性精神障礙
(1)精神活性物質或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
(2)精神分裂癥(分裂癥)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礙
(3)心境障礙(情感性精神障礙)
(4)癔癥、應激相關障礙、神經癥
(5)心理因素相關生理障礙
(6)人格障礙、習慣與沖動控制障礙、性心理障礙
(7)精神發育遲滯與童年和少年期心理發育障礙
(8)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動障礙、品行障礙、情緒障礙
(9)其他精神障礙和心理衛生情況
(三)心理咨詢中的問題譜系
1、精神分裂癥的診斷
2、神經癥的診斷
3、神經癥樣心理問題的診斷
4、嚴重心理問題的診斷
5、一般心理問題的診斷
1、確定求助者的問題
是否屬于精神病
掌握判斷正常與異常的心理活動的三項原則。
求助者具有典型意義的某些特異行為表現進行定性。
從求助者的“求醫行為”來判斷其為神經癥或重性精神病。
從求助者對“癥狀”的“自知”程度來分析。
掌握判斷正常與異常的心理活動的三項原則: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的統一性原則。精神活動的內在協調一致性原則。人格的相對穩定性原則。
求助者具有典型意義的某些特異行為表現進行定性。
有些異常心理行為很典型,因而具有診斷和鑒別診斷意義。如周期性發作的抑郁或抑郁與躁狂的交替發作,有助于“躁郁癥”的診斷。
從求助者的“求醫行為”來判斷其為神經癥或重性精神病。
患有“神經癥”的求助者常常表現為強烈的求治愿望而主動求醫,而患有“重性精神病”的患者很少主動求醫。
從求助者對“癥狀”的“自知”程度來分析。
1.明知不該反復洗手或反復地檢查門鎖好了沒有,但又不能控制,因而痛苦是強迫癥的典型癥狀;而如果有反復出現的評論性幻聽或有被控制(被影響)的妄想,有思維鳴響、思維插人或思維被撤走以及思維廣播等癥狀,則可能是精神分裂癥的表現。
2.對那些患有神經癥的成年人來說,本人十分痛苦,時間常以年計,有強烈的求治動機,甚至“遍訪心理專家”。
3.所謂對癥狀的“自知”是指求助者能否認識到自己的心理行為異常,以及對這些異常做怎樣的解釋。
2、神經癥:舊稱神經官能癥,是一組非精神病性,功能性障礙。其共同特征是:
(1)是一組心因性障礙,人格因素,心理社會因素是主要致病因素,但非應激障礙;
(2)是一組機能性障礙,障礙性質屬功能性非器質性;
(3)具有精神和軀體兩方面癥狀;
(4)具有一定的人格特質基礎但非人格障礙;
(5)各亞型有其特征性的臨床相;
(6)神經癥是可逆的,外因壓力大時加重,反之癥狀減輕或消失;
(7)社會功能相對良好;
(8)自知力充分.
3、神經癥樣心理問題
可疑神經癥
第三種類型的心理不健康狀態,它已接近神經衰弱或神經癥,或者它本身就是神經衰弱或神經癥的早期階段。
4、嚴重心理問題的診斷
基本定義
診斷要點
診斷依據(考察案例)
嚴重心理問題的基本定義:“嚴重心理問題”是由相對強烈的現實因素激發,初始情緒反應劇烈、持續時間長久、內容充分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狀態。
嚴重心理問題診斷要點:
(1)引起“嚴重心理問題”的原因,是較為強烈的、對個體威脅較大的現實刺激。
(2)從產生痛苦情緒開始,痛苦情緒間斷或不間斷地持續時間再兩個月以上,半年以下;
(3)多數情況下,會短暫地失去理性控制;在后來的持續時間里,痛苦可逐漸減弱,但是,單純地依靠“自然發展”或“非專業性的干預”,卻難以解脫;對生活、工作和社會交往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4)痛苦情緒不但能被最初的刺激引起,而且與最初刺激相類似、相關聯的刺激,也可以引起此類痛苦,即反應對象被泛化。
5、一般心理問題的診斷
基本定義
診斷要點
診斷依據(考察案例)
一般心理問題的定義:是由現實因素激發、持續時間較短、情緒反應能在理智控制之下、不嚴重破壞社會功能、情緒反應尚未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狀態。
一般心理問題的診斷要點
(1)由于現實生活、工作壓力、處事失誤等因素而產生內心沖突,并因此而體驗到不良情緒(如厭煩、后悔、懊喪、自責等);
(2)不良情緒不間斷地持續滿一個月、或不良情緒間斷地持續兩個月仍不能自行化解;
一般心理問題的診斷要點
(3)不良情緒反應仍在相當程度的理智控制下,始終能保持行為不失常態、基本維持正常生活、學習、社會交往,但效率有所下降;
(4)自始至終,不良情緒的激發因素僅僅局限于最初事件;即便是與最初事件有聯系的其它事件,也不引起此類不良情緒。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