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營管理》是物業管理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2013年物業管理師考試備考,小編特整理了2013年物業管理師考試《物業經營管理》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物業價格評估的程序
物業估價是一項很復雜的活動,它是一項政策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要高效、高質量地評估物業價格,必須建立科學的估價程序,使估價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以保證評估過程中的工作質量,降低人力、物力的消耗,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準確地完成估價任務。
(一)申請與受理
物業的評估可分為如下兩種:
1程序性評估
物業產權轉移(買賣、繼承、贈與等)過程中,主管部門為了加強管理,而進行的評估。
2委托性評估
業主或交易雙方的當事人,為掌握該物業的價值,委托評估機構或其他有關部門進行的評估。
不論程序評估或委托性評估,當事人都要向受委托的評估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按規定填寫評估委托書。
受理單位應按管轄原則、有償原則及自愿原則決定是否受理。
(二)明確估價目的
受理部門在接受委托后,首先要明確估價的目的。一般估價的目的如下:
1房地產抵押估價
委托評估人以房地產抵押的形式向銀行獲取貸款,需作該宗物業的市值估價。
2房地產拆遷補償估價
委托估價人在需要占用某房地產時,應對原使用者的拆遷做出經濟補償,其依據為該物業的市值估價。
3房地產底價評估
委托估價人進行房地產出讓、轉讓的招標、拍賣工作前,要對該宗物業進行底價的評估。
4房地產買賣評估
委托估價人在購買某宗房地產時,需要對該宗房地產進行估價。
5房地產投資價值估價
委托評估人在以房地產作為經濟合作的投資資本時,需對該宗房地產作出價值評估。
6房地產產權糾紛估價
委托評估人在發生房地產糾紛時,要做該宗房地產的價值評估。
7其他
如房地產保險;購買房地產抵押、公債、證券;確定建筑物更新的可行性;確定破產清算價格;判斷房地產市場供需走向等。
(三)物業估價合同
物業估價合同是指委托評估方和受理評估方,經雙方充分協商,為實現物業的估價目的,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所簽訂的契約。估價合同應取得公證,以得到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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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