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綜合能力》是物業管理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2013年物業管理師考試,小編特整理了物業管理師考試《物業管理綜合能力》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行政管理概論
第一節行政管理概論
一、行政管理的含義及特點
(一)行政管理的含義
在中國,“行政”一詞最早見于《史記·周禮》。最初,行政的一般含義是指對事務的治理和執行。
現代行政管理的行政,可以理解為國家事務的管理活動。歸結起來,可以從以下三個范圍層次來理解:
(1)最廣義的行政管理含義。它是指一切社會組織、團體對有關事務的治理、管理和執行的社會活動。這里的行政管理,不僅包括政黨和國家的立法、行政、司法組織活動,還包括企業、事業、社會團體等各種各樣的社會組織的執行事務。
(2)廣義的行政管理含義。它是指國家政治目標的執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社會組織領域內特定組織的指揮活動及其機關內部的總務、后勤工作等。
(3)狹義的行政管理含義。它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官員在管理國家事務、社會事務和機關內部事務的過程中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等各項管理活動。換言之,就是指除立法、司法以外的行政部門的工作。由于這里涉及的均是公共事務的管理,所以,行政管理又名公共行政。
(二)行政管理的特點
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管理活動,行政管理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執行性。在我國,實施行政管理,必須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時執行國家權力機關所賦予的任務,向權力機關負責,并受權力機關的監督。行政管理不僅要“有令必行”,而且要雷厲風行,注重科學管理,講求高效率,亦即執行性要求高效率,二者是統一的。
2.政治性。行政機關的使命是執行國家權力機關的意志,國家權力機關具有強烈的階級性,行政機關也不例外。社會主義國家的行政機關是人民政府,主要通過大量的組織工作來保證國家的安定團結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
3.權威性。行政管理活動是以國家名義進行的、代表國家并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的。一切管理對象,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管理行為都有服從的義務。但行政機關在執行任務時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種法制的集中性體現了行政管理的權威性。
二、行政管理主客體及活動原則
1.行政管理的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構,即行政機關。在我國,行政管理的主體是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當然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某些壟斷企業,也可以作為行政管理主體。
2.行政管理的客體是國家事務、社會事務和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行政管理的范圍遍及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和全體國民。任何一種社會管理都沒有行政管理這樣廣泛的外延性和關系國家、社會的全局性。
3.行政管理的基本依據是行政權力。行政權力是國家行政機關為有效實現國家意志,依靠特定的手段和憲法原則,對國家事務進行管理的權力。
行政權力的特點:
(1)行政權力是一種公共權力。在行動上總是表現為全社會的代言人的權力,而不是某個政黨、某個社會組織的代言人的權力。
(2)行政權力具有合法性。行政權力的取得和運用必須符合憲法和有關法令所規定的范圍、種類、程序和限度。
(3)相對于政治權力來講,行政權力是一種操作性很強的執行權力,其運用具有極強的操作性和技術性特點。
(4)行政權力是一種強制性的權力。國家行政機關運用行政權力制定各種有效措施、政策,對社會事務做出具有強制性的管理。
(5)行政權力具有“一元性”。這表現在:在一定的行政區域內,只有一個行政系統;在每個行政系統內部,只能有一個行政權力中心,不能有“政出多門”的情況;同時,行政權力在上下級之間、主客體之間,具有“不可逆”性,上下級之間是命令與服從的關系,不存在討價還價的余地。
4.行政管理活動的根本原則是依法管理。行政管理,特別是現代行政管理必須是以法律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實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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