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復習2012年物業管理師考試中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這門學科,此處特地整理編輯2012物業管理師考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復習方法,希望可以對參加2011年物業管理師考試的各位同學有所幫助!
★城市規劃部門對建設項目的檢查和監督 對城市規劃區內重要建設工程,城市規劃部門可以參加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資料(備案)
★房地產開發的項目管理與建設施工管理 確定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建設用地規劃和城市規劃、房地產開發年度計劃的要求。
1.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應當遵循的制度:○1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設定的條件和國家劃撥土地的用地要求開發利用土地(用地條件);○2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不得低于20%(資本金要求);○3項目開發建設應當統籌安排配套基礎設施,并根據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實施(建設順序);○4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期限開發建設,超過1年未動工開發的,政府可以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超過2年未動工開發的,政府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限止圈地);○5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符合法定條件,一是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是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必須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必須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同時轉讓和受讓人應當自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30日內持房地產開發項目轉讓合同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限止炒地);○6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時,尚未完成拆遷補償安置的,原拆遷補償安置合同中有關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受讓人。項目轉讓人應當書面通知被拆遷人(保護被拆遷人);○7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和技術規范。同時,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承擔開發項目的質量責任(質量控制);○8房地產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質量控制)。
★建設單位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條件:1.己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己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施工場地己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4.己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該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己按規定進行了審查;6.有保證工程質量的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筑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并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7.按照規定應該委托監理的工程己委托監理;8.建設資金己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質量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1.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向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進行招標,并不得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2.建設單位應當向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真實、準確、齊全的建設工程原始資料;3.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4.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不得采購不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5.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式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 (開發、竣工、驗收己列入取消的行政許可之列)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提交以下文件: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的文件;4.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5.法規、規章規定的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商品住宅還應當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房地產轉讓管理 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房地產轉讓實質是房地產權屬發生轉移。
★房地產轉讓的方式:有償轉讓與無償轉讓(繼承和贈與);其他方式:以房地產作價入股、與他人成立企業法人,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資金,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而使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因企業被收購、兼并或合并,房地產權屬隨之轉移的;以房地產抵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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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冊物業管理師考試基本制度與政策復習方法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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