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復習2012年物業管理師考試中物業經營管理這門學科,此處特地整理編輯2012物業管理師考試物業經營管理輔導資料,希望可以對參加2011年物業管理師考試的各位同學有所幫助!
物業經營管理的常規工作
四、物業經營管理的常規工作
持有股票等證券的成本不過是支付給財務顧問的咨詢費用、傭金和買賣時的印花稅等費用。相比之下,擁有和管理物業則需要支出各種各樣的成本和費用,這些支付不僅數額較大,而且是維持物業正常使用和保證其保值升值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本質上就是對成本和收益的控制,主要包括對物業的物理形態和財務狀況的管理。
對物業的權力伴隨著必須承擔的義務。不像證券投資者,在未來某一時間處置其證券之前,可以暫時不必考慮和關心證券的情況;而對于物業投資者來說,即使是最基本的物業收益也要求必要的管理工作,這種工作還很可能伴隨一定的成本支出。
例如,有一宗在已開發物業旁邊的一小塊土地,它本身可能適合進行某種開發,但可能因為排水系統或者其他某項關鍵服務無法實現,也可能因為規劃管理部門認為它沒有達到開發要求的成熟度,這塊土地無法進行實際的開發運作。即使這樣,謹慎的業主也將會每隔一段時間去看看這塊土地,/物業管理師報考條件/以保證沒有什么負面因素作用在土地上。他們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會檢查土地的欄護情況,確保臨近土地的使用者沒有侵占其土地;他們也要防止他人的某些權利或者名義對自己的土地所有權造成的侵害,因為這些行為可能會造成他們今后對土地的開發計劃受損或者破產。他們還要對土地進行等級評定和保險。如果土地的面積比較大,特別是上面有建筑物或者其他東西存在時,往往需要特別的監護和合適的管理,這同時也增加了成本和費用。
(一)常規工作內容概述
從日常工作的角度看,物業管理師要使物業處于正常并可以接受的水平上,保持合理的開支水平,盡量減少給使用者帶來的不便。
在大多數情況下,物業管理師是在物業業主授權的工作范圍內工作,但如果租戶沒有很好地履行義務,影響建筑物的使用,那么他們也必須進行一定的應急處理。在這種情況下,必須留有一定的可支配資金來進行調查、拍照、復印資料、搜集整理電話記錄等。
(二)現金流和成本管理
支出的分配、組織和管理是物業管理師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支出的幾個重要方面:日常維修費用、計提維修準備金、設施維護費用、保險費、法律和財務費用、工作成本和地方性稅收。
相對于總收入,物業業主或投資者更關心凈運營收益。因為總收入還必須支付各種運營費用,/2012年物業管理師報考條件/這些費用不僅包括正常的工作費用和在時間與數量上不可預測的支出,還包括監督和檢查工作的組織成本。
1.支出的分配
當投資者將物業出租的時候,他們希望讓租戶在租金之外承擔盡可能多的費用。這不僅可以降低各種管理成本,還可以降低各種風險和不確定性帶來的意外成本。
但把所有的成本負擔都轉移給租戶既不現實,也不明智。特別是在下列三種情況下,一般不會采用這種方式:
(1)對用于出租的住宅,一些法律要求使得物業業主必須對物業進行某種程度的直接投資。
(2)由于短期的商業租戶會盡量減少對物業的投入,因此業主一般更希望簽署一次性包含全部內容的租約,將預期收費納入租約中。
(3)租戶可能對物業的建筑或者某一部分表示不滿意,這時為了留住租戶,業主不得不降低條件,允許租戶承擔較低的維修責任,而由他自己負擔大部分。
2.費用和成本
物業業主及其代理人一直企圖建立一種由租戶支付律師簽約費、履行租約的相關費用和印花稅等費用的習慣。但實際上,一般都是通過各國的法律和雙方的協商,來確定具體由哪一方來支付這些費用或雙方分擔的比例。
3.租金
一般來說,按照租約規定進行開支的一方需要說明提供的具體工作或者服務內容,也需要為其分包商的支出行為負責。但是以下四種情況除外:
(1)物業有多個租戶,每個租戶提供一定比例的租金,作為整體物業的開支來源。實踐證明具體操作過程中惟一可行的方法,是由業主統一對各種開支進行管理,并從每個租戶那里收取相應比例的租金。寫字樓基本都采用這種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各個租戶在事先都要支付給業主或其物業管理者一定金額的服務費。
(2)租戶要各自支付保險費,但不必向業主另外支付一筆用來補償業主為整體物業提供風險庇護的費用,即租戶可能會從業主的物業資產組合中獲得降低風險等方面的益處,但他們不必為此而專門付費。
(3)有時租戶不愿按租約內容履行責任。此時業主有可能停止提供相應的服務,直至采取相應的法律手段強迫租戶履行租約。
(4)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業主可能會面對一項租戶的租金沒有覆蓋的維修或者更新項目。一旦租約停止,可能全部的租金收人都不夠進行這項維修或者更新工作。這就要求業主必須要在目前的租約履行期間保持對物業的動態監管,避免發生這種情況。
4.服務費
接受租約的租戶需要和業主或者合租者一起對公共設施和區域的日常維護和維修負責,例如整修圍墻和疏通排水管道等。一般情況下,是由業主出面來進行這些公共部位或者設施的修繕和服務,也可能委托專門的公司來完成這項工作。業主會要求租戶按期繳納相應的費用,然后再匯總進行專項支出。
(1)目的
服務費覆蓋的內容本質上應當由業主承擔,但實際上是由租戶支付的。在一個物業里面,這部分服務費不僅包括供暖、排污、電梯、樓梯等公共服務設施,還包括針對整體物業的保險或者修護。
(2)成本分攤
當業主代表租戶進行開支的時候,由于涉及到不止一個租戶,因此有必要在租戶中明確成本分攤的比例。例如在一個購物中心中的某個店鋪,其支付的租金將覆蓋很多種服務,公共服務項目在其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和其他租戶相比可能會有所不同。這些費用將包括整個物業的監管成本,管理人員的工資及其辦公室和儲藏空間費用、電話費,以及供暖、照明、裝修、保潔、營銷和促銷活動的成本等。
一般分配公共成本的方式是按照單個租戶的承租面積占物業總面積的比例計算。按照承租面積分配成本有時并不那么令人滿意,特別是當同一個物業要承擔很多種功能,每個租戶享受到的服務差別比較大的時候。還有一種方式是以收益為基數,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公共成本,但這種方法也同樣存在一定的問題。因為交費基數的計算是在業主控制之外,而且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發生改變。可這類成本支出一般都是連續的、周期性的,更新的項目價格一般都會越來越高,維修成本會不斷增加,這種方法無法保證收取的專項費用能始終覆蓋公共成本。
這些公共服務的成本如果沒能提前收取,業主將不得不替租戶墊付大筆資金。因此很多租約都會要求租戶能夠提前支付這筆款項。這種做法可以保證在大筆款項支出時,能夠有充足的資金準備。常用的提取方法是以上一年的實際成本為基礎,按照通貨膨脹率或者類似的指數進行修正,再按照得到的結果進行專項資金的提取。
(3)其他相關費用
每個租戶在計算服務費的時候,還必須考慮到會計和審計等專業服務的成本。這些費用一般是按照租戶繳納的服務費的一定比例計算。
(三)日常維修和維護
日常維修和維護的開支來源,需要租約各方通過溝通來確定具體履行方式。
業主會尋找能夠全部承擔各種維修成本的租戶,這也是目前大多數出租活動處理這個問題的方式。如果物業已經比較陳舊或者破損較嚴重,租戶一般都不愿意接受這樣的條款。此時雙方就會通過溝通來確定一個讓大家都感覺可以接受的解決方式,業主會盡可能地將這些修繕責任托付給租戶承擔。對于由業主承擔維修責任的物業,很多機構投資者會拒絕參與投資。同時,從長遠考慮,業主還必須關注租戶的承租意圖、用途和財務狀況。如果租戶承擔了主要的維修責任,但是卻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很好履行,將給業主帶來很多麻煩,這些工作可能會造成業主更沉重的工作負擔和財務負擔。
(四)未來維修和維護
在計劃進行新的房地產項目開發的時候,經常忽視物業管理師的參與。實際上,物業管理師不同的參與,對于提高物業的完善程度、提高物業設備設施的穩定性和高質量使用非常重要。
開發商的意圖將會體現在物業的設計中,因為他們要將物業出售,必須要給市場提供一個具有吸引力的產品,卻并不關注物業的折舊問題和長期維護問題。他們的觀點與物業長期持有者或使用者的觀點可能完全不同。
對于工廠、倉庫和寫字樓物業,如何處理物業出租已經有了約定的習慣,即一般是由租戶負責物業未來的維修和維護。現在這類供給已經比較充足,因此潛在租戶的選擇空間比較大,他們也因此變得比過去更為挑剔,特別是在有了專業人員提供建議的時候,他們對租約的安排會有更多的想法。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投資者越來越看重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合理的、節能的和盡量低的維護成本的物業。
對于商業物業,區位因素更為重要。對于其他物業有重要影響的維護費用問題在商業物業上體現并不明顯。
設計水平、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都影響到建筑物全壽命周期中的維修成本。
每個建筑都應該有自己的維修計劃。對于一個新建筑物來說,物業業主可以得到由建筑承包商和分包商提供的使用說明,作為對物業日常進行的維修、維護和安裝等工作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提出的處理建議,還可以為相應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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