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物業管理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物業管理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物業管理師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之一
某物業小區為車主辦理停車月卡,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復印件,并與之簽訂停車位使用協議,建立雙方車輛停放服務關系。在車輛停放服務協議上,對車輛的有償停放做出明確規定,并約定車位是停放租用關系,同時約定,物業管理公司僅僅提供車輛的停放位置,對在停放過程中車輛的刮擦、被毀損、失火、被盜不承擔任何責任。請對物業管理企業的做法進行分析,這樣處理車輛停放服務管理業務是否妥當。
1、需要車主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驗看后留下復印件;
2、協議中,僅僅提供停放為止,沒有服務管理,是欠妥當的,應增加相應的服務內容。2012年物業管理師考試時間
之二
某小區保安人員在晚上巡邏時,發現小區大門內側路邊躺著一名醉酒嘔吐后昏睡人員,經查,該醉漢身上沒有任何證件,本人意識不清,身份不明,由于天氣比較寒冷,于是,將該人背到保安室內床鋪上安排睡覺,想等他醒酒后問明情況送走,后這名人員因飲酒過度導致昏睡不醒達一整天。
問:這種情況應如何處理?該物業管理人員這種處理方法是否妥當?
分析:
1、不妥當
2、首先應設法確認該醉漢是否為本小區內的業主,如為本區業主,應盡快通知其家人,如無法確認,應通知本地公安派出所,以免出現異常情況,不應當安排睡覺,防止因飲酒過度出現危險。
之三
場外車輛遺失誰賠償
某小區業主停放在小區樓下消防通道上的小車被盜,半年后,車主找到管理處,稱由于公安部門未破案,現在要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保險公司必須要管理處出具車輛丟失證明才能辦理索賠手續,在業主的不斷糾纏下管理處開具了一張丟失證明。隨后,保險公司將管理處告上法庭,要物業管理公司賠償人民幣65萬元。
此案一審和二審的判決截然不同,雙方各有不服。再審認為車主雖已交付停車費,但根據規定車輛應停放在停車場內保管,進入時領取車輛保管證,但該車主未將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不能提交車輛保管的證據,停車場也沒有被丟失車輛的入場記錄,故車輛保管關系不成立。至于管理處出具的“證明”,是事隔五個多月后應車主要求而出具的,且該證明稱車在小區內丟失,故物業管理公司不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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