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實務》是2013年物業管理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2013年物業管理師考試《物業管理實務》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案例分析】 編制房屋及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計劃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計劃
一、維修保養項目
(一)建筑名稱:某大廈
地點:某市某區某路某號
建筑結構:一棟,高層(32層)建筑面積25800m2
(二)消防設施維修保養項目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栓系統、報警控制回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消防聯動系統(含事故廣播和對講電話)。
(三)維修保養費
計劃內的維修保養費為每月××元,詳見《大廈消防系統維修保養預算單》。
二、技術資料及圖紙
為實施維修保養計劃,必須準備以下技術資料和圖紙。
(一)竣工圖
1.消防給水系統(含消防栓、自動噴水滅火、泡沫等)
2.防排煙系統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含聯動、緊急廣播、消防電話)
4.氣體滅火系統
(二)詳細技術資料
1.消防控制設備(含報警控制器、聯動柜、緊急廣播柜、消防電話柜、氣體滅火控制柜等)的原理圖、端子接線圖。
2.消防被控設備(含消防水泵、防排煙機、電梯、防火卷簾、非消防電源、應急照明等)控制柜的原理圖、端子接線圖。
(三)設備資料
1.消防給水設備(含水泵、報警閥、壓力開關、信號閥、水流指示器、氣壓罐、泡沫混合器等)產品說明書。
2.滅火系統設備(含滅火劑儲存裝置、啟動裝置、選擇分配裝置、稱重裝置和警告裝置等)產品說明書。
3.火災報警設備(含報警控制器、各種模塊或中繼器、探測器、氣體滅火控制柜等)產品說明書,如聯動柜、事故廣播、通信柜為標準產品,亦應提供其產品說明書。
4.防排煙設備(含風機、風閥等)產品說明書。
5.防火分隔設備(防火門、防火卷簾及閥門裝置、啟動控制裝置等)的產品說明書。
(四)設計
1.消防設備的運轉記錄
2.系統編程表及系統軟件
三、運行和使用者的責任和配合
(1)指定負責消防系統運行的責任人2~3人,運行責任人必須由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運行責任人應對維修保養記錄和報告進行審查和簽字確認。
(3)運行責任人的職責:
1)負責提供維修保養所需的水、電供應;
2)負責提供維修保養所需的垂直運輸;
3)負責通知樓宇住戶(租客)有關維修保養的工作時間,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4)負責協助維修保養人員進入安裝有消防的室內;
5)負責加強維修保養期間的巡查,預防事故發生。
四、維修保養人員職責
(1)維修保養人員應由有消防設施調試維修保養資格和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
(2)維修保養人員進入現場后,在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保養設備的現狀報告,并對存在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由有關領導確認。
(3)維修保養人員進入現場后,提交月、季、年度保養計劃,經審核批準后實施,并交運行責任人以便配合。
(4)按照計劃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
(5)對維修保養的消防設施運行情況,每月不少于二次到現場做一般性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應如實記錄,并會同運行責任人共同簽字確認。
(6)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消防設施出現的故障及時修復,保證其正常運行。
(7)接到運行人員通知后,應在4小時內解決一般故障,2小時內解決嚴重故障;對無法解決的故障要作出書面說明,并將解決的具體日期作出書面保證,同時應得到運行責任人認可。
五、月、季度檢查
(1)在進行每月檢查時要對下列各項系統逐項抽查,如實記錄檢查結果,發現故障應及時修復,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并記錄故障修復的全過程。(抽查比例應在月、季、年度檢查計劃中列明,但全年必須100%覆蓋)
1)消火栓系統、水槍噴水系統、水泵自動啟動。
2)自動噴淋系統:末端排水試驗水流指示報警、水泵自動啟動、濕式報警閥水力警鈴檢測。
3)自動報警系統(季度試驗比例安裝設備的30%以上進行):如煙試驗報警(年終試驗100%)、加溫試驗報警、手動觸發報警。
4)防排煙系統:報警信號聯動風閥、風閥聯動風機、手動啟動風機。
5)氣體滅火系統:手動啟動試驗、自動啟動試驗。
6)聯動系統:事故廣播播音、對講電話通話。
(2)季度檢查原始記錄必須由參加維修保養的運行責任人簽字。
(3)季度檢查結果和處理意見一式二份,由運行責任人和維修保養人員簽字后各執一份。
六、半年檢查和書面報告
維修保養人員和運行責任人每半年將消防設施維修保養的情況和檢查結果,形成書面報告存檔。其內容包括:
(1)消防設施各系統的運轉情況;
(2)半年維修保養和檢查記錄;
(3)消防設施各系統穩定性和可靠性的分析;
(4)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轉的建議。
七、更換材料、設備的供應
(1)維修保養中發現需更換的材料、設備由維修保養人員以書面報告的形式,經批準后領用或采購。
(2)定期檢查需要重新灌裝的滅火劑由運行責任人負責,維修保養人員協助進行拆裝。
八、安全工作
(1)維修保養人員應按安全工作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科學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操作者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2)維修保養人員在動力設備、易燃易爆和貴重的設備中進行維修保養時應向運行責任人提出安全保護措施,運行責任人應派員在現場監督和協助維修保養人員進行有關工作。
(3)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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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