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是物業管理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物業管理師考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三、物業管理項目投標規則
(一)投標要求與投標文件
投標人應當具有相應的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和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條件。由于物業管理項目的規模、性質、設備情況、質量要求不同,相關政策和招標人對投標人的企業資質要求也不同。因此,投標人必須達到政策或招標文件要求的企業資質等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不符合條件的,投標文件可能被視為廢標。
為保證招標項目切實實現良好的物業管理,招標文件根據物業管理項目的特殊需要,可以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經驗和業績提出特殊要求,如對物業項目設備有經管經驗并有良好業績等,因此投標人還應當具有招標文件提出的其他條件。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內容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相應。投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投標函;(2)投標報價;(3)物業管理方案;(4)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投標程序
1.投標文件的送達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向投標人出具標明簽收人和簽收時間的憑證,并妥善保存投標文件。在開標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開啟投標文件。在投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的投標文件,投標人應當拒收。
2.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或撤回
投標文件送達后,投標人可以補充、修改或撤回投標文件,但必須在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進行。投標人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的,應當將補充、修改的內容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并書面通知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補充或者修改的內容無效。
3.投標禁止行為
為防止投標人以非法手段騙取中標,《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以下禁止行為:
(1)投標人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2)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不得損害投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3)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4)禁止投標人以向投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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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