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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工商行政管理概論
工商行政管理學與行政管理學同屬于一個學科系統,即行政管理學科系統。行政管理學主要研究國家機關如何運用行政手段管理國家各項行政事務,以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而工商行政管理則更進一步地研究如何運用行政手段管理市場經營主體的市場經濟活動,以建立和維護生產經濟秩序,促進和保護市場經濟的發展。
一、工商行政管理的概念
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國家為了建立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通過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等機關,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對市場經營主體及其市場行為進行的監督管理。
理解這個概念,有必要弄清楚其中的三個要點,即工商行政管理的主體、對象和性質。工商行政管理的主體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代表國家行使行政權利的特定市場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的對象是市場經營主體及其市場經濟活動以及商品。其中,最重要的是起主導作用的市場經營主體的市場經濟行為。所謂市場經營主體即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其市場經濟活動,是指在市場上進行的、直接或間接以交換為目的的市場活動。
二、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
(一)工商行政管理在國民經濟宏觀調控體系中的地位
國民經濟宏觀調控體系,是一個具有多項管理職能的有機整體,擁有組織職能、計劃職能、指揮職能、控制職能、協調職能和監督職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審計、技術監督、價格監督等部門一起,共同執行著國民經濟的監督管理職能。
作為國家的經濟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過制定市場行政管理法規,規范商品生產經營者的市場行為;通過運用行政手段,組織并檢查、監督市場法規的執行,對違反市場行為規范的商品生產經營者實施行政處罰,從而從商品生產經營者的外部,規范和干預其市場經濟行為,達到間接調控市場,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
工商行政管理具有對宏觀控制和微觀控制的雙重作用。從控制的內容上看,宏觀控制主要體現在:規范市場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調控、規范市場交易行為、調控市場結構等方面。微觀控制主要表現在:控制市場交易場所的市場經營秩序,控制市場經營主體具體的組織運行及與其他市場主體的交易關系,維護國家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方面。從控制的范圍看,宏觀控制表現為全國性、行業性、行為種類性、市場經營主體的組織形式性控制,微觀控制則表現為局部的、地方的、具體的、單個的控制;從控制的層次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與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這兩個層次主要承擔宏觀控制職能,而省級局以下的各個層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則主要承擔微觀控制職能。
(二)工商行政管理在國民經濟監督體系中的地位
國民經濟監督體系也是一個相當龐雜的有機系統。在我國,這一體系主要包括計劃監督、財政監督、銀行監督、審計監督、統計監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監督六大部分。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綜合性的經濟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是對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外部市場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的職能部門,也是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其實質就是市場監督管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的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作用的發揮,主要與市場經濟的運行緊密聯系。作為國民經濟宏觀調控中的重要角色,它對市場經濟的運行有著調節、控制、彌補、促進等作用,具體體現在:
(一)對市場機制運行的重要作用
所謂市場機制,是指市場中各個要素(如供需、競爭、價格等)的相互關系以及運行中的相互聯系和作用。由于市場要素的多樣性,因而市場機制也就表現為多種形式,如供求機制、競爭機制、風險機制、價格機制等等。市場機制通過競爭機制和供求機制發揮作用,通過價格機制而使市場供需不斷的趨向動態平衡。
(二)對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作用
資源配置有兩層含義:一是指資源的運用效率;二是指資源分配效率。進一步講,如果一個經濟能合理地運用資源和分配資源,在不降低他人生活水平的基礎上讓另一些人生活的更好一些,那么這個經濟就是有效率的。這在經濟學上被稱為帕累托效率,也就是資源配置的最優效率。
我國的工商行政管理,擔負著紀律導向和發展導向的雙重重要職責,在實現我國資源優化配置過程中,主要通過確保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功能發揮,以及維護資源配置的國家宏觀計劃政策的實施來確保對資源的優化配置。
(三)對優化市場結構的重要作用
市場結構,是指規定構成市場的賣者(企業)相互之間、買者相互之間以及賣者和買者集團之間諸多關系的因素及特征。優化市場結構,就是要創造一個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即創造一個既不損害規模經濟的利用,又能維護競爭的市場結構。實踐證明,在公共產品行業,對某些關系到國計民生的產品,以及在特定的經濟時期,應該加大限制競爭,適度壟斷,促進規模經濟的利用。而在一般競爭性產業,應促進競爭,抑制壟斷。
(四)在彌補市場缺陷中的重要作用
市場缺陷又叫做市場失敗。是指市場機制調節的功能性缺陷,也可以說是市場機制調節的局限性。這就是說,市場不能積極而有效地解決所有市場問題。因此,政府從維護國家經濟健康發展的角度出發,必然要采取措施彌補市場缺陷,工商行政管理就承擔了這種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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