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綜合能力》是2013年物業管理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2013年物業管理師考試《物業管理綜合能力》測試題,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背景材料
萬家樂房地產開發公司聘請花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其開發的物資小區進行管理,雙方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合同期限為5年。業主購房時同意花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物業管理。在合同履行的第二年7月,物資小區在當地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成立了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在首次會議上,有人認為花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萬家樂房地產開發公司強行安排給業主的,其物業服務合同是無效的合同;也有的業主認為是該物業服務合同格式條款。
問題1什么是無效民事行為,無效民事行為有幾種類型?
問題2什么是格式條款?法律對格式條款的規制有哪些?
問題3物業服務合同有哪些特征?
標準答案:
問題1什么是無效民事行為,無效民事行為有幾種類型?
無效民事行為,是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有效要件,法律不承認其效力的行為。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有以下幾種:(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損害國家利益的;(3)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4)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5)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問題2什么是格式條款?法律對格式條款的規制有哪些?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包含有格式條款的合同稱格式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
《合同法》對格式條款的規制有:
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該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采用非格式條款。
問題3物業服務合同有哪些特征?
(1)物業服務合同是合同法15種有名合同之外的無名合同。
物業服務合同與委托合同存在極大的不同,不能將物業合同歸屬于委托合同。
(2)物業服務合同實現了所有權與管理權的分離。
(3)物業服務合同是雙務合同。
(4)物業服務合同是有償合同,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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