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產品責任的歸責原則與抗辯理由:
1、歸責原則:對生產者實行嚴格責任,對銷售者實行過錯責任,銷售者在特殊情形下也承擔嚴格責任。
2、抗辯理由:生產者可以證明有下列情況,生產者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將產品投入流通
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不存在
產品投入流通時,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
3、訴訟時效: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用戶、消費者滿10年喪失。
五、產品責任的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
六、產品責任訴訟的管轄權與法律適用原則
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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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