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外銷員考試,全面的了解外銷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外銷員考試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21.最惠國待遇原則及其適用范圍是什么?
最惠國待遇原則即指平等對待他人。根據《WTO協議》,各國一般不得在其貿易伙伴之間造成歧視。給予某一國一項特殊優惠,必須給予其他所有WTO成員同樣的待遇。根據《1994年關貿總協定》的規定,貨物貿易最惠國待遇原則主要適用于下列范圍:(1)關稅和有關費用,即一切與進出口商品有關的關稅和費用適用最惠國待遇;(2)與進口有關的國際支付轉賬所征收的關稅和費用;(3)征收上述稅、費的方法,如對進口商品的價值進行評估時所使用的評估標準、程序和方法等;(4)與進出口相關的所有規章與手續方法;(5)與進出口商品有關的國內稅或其他國內費用的征收;(6)任何影響進口商品在進口國國內銷售、購買、提供、運輸、分銷等方面的法律、規章及要求等。
最惠國待遇原則在《服務貿易總協定》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中也具有同樣的重要性,但每個協定在處理該原則方面略有不同。上述3個協定覆蓋了WTO所管轄的全部3個主要貿易領域。
22.最惠國待遇有例外情況嗎?
隨著世界經濟集團化、全球化和一體化的發展,各國經濟的相互依存達到前所未有的水平,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經濟不平衡發展狀況日益加劇。為減輕各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帶來的問題,在特定的情況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成員和少數成員為了特殊利益的需要,可以對最惠國待遇提出例外請求,經世貿組織許可后,暫時背離最惠國待遇原則。例外情況主要有:(1)歷史性安排,即《1994年關貿總協定》附件1~附件6所列國家和關稅領土之間實施的優惠待遇;(2)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的單方面優惠;(3)區域安排,此安排采取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的形式;(4)一般例外,它指一成員方為保障動植物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或一些特定目的所采取的措施可以享受例外;(5)國家安全例外,當一國的國家安全受到威脅時,可不履行世貿組織最惠國待遇的義務;(6)關貿總協定允許采取的其他措施,它主要包括反補貼、反傾銷及在爭端解決機制授權下采取的報復措施;(7)不屬世貿組織管轄范圍的諸邊貿易協定的義務,它主要指政府采購、民用航空器貿易等。
23.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會提供單方面優惠嗎?
發達國家會為發展中國家提供下列優惠政策:
(1)發達國家根據'普惠制'實行單方面的自由貿易安排,對于原產于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工業制成品和半成品給予普遍的、非歧視性的、非互惠的優惠關稅待遇。允許來自發展中國家的所有工業產品和部分農產品適用更優惠的稅率和免稅待遇安排。
(2)《洛美協定》--歐盟成員國允許一些來自非洲和加勒比海地區及太平洋地區的最不發達國家的進口貨物免稅進入歐盟市場。
(3)加勒比海盆地安排--美國允許免稅進口來自加勒比海地區國家的貨物。此外,發達國家還在非關稅措施方面給予發展中國家更為優惠的差別待遇,并允許發展中國家之間實行優惠關稅而不給予發達國家。
24.什么是國民待遇原則?
國民待遇原則是指平等對待外國人和本國國民,即在外國產品進入本國市場之后給予進口產品和國內產品以平等待遇。同樣的原則也應適用于外國和本國的服務以及外國和本國的商標、版權和專利。國民待遇原則在WTO三個主要協定中都有規定(GATT第3條、《服務貿易總協定》第17條、《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第3條),但三個協定在處理該原則方面略有不同。由于國民待遇原則只有在產品、服務、和具有知識產權的產品進入市場后才適用,所以,盡管海關不對當地生產的產品征收關稅而對進口產品征收關稅也并不違反國民待遇原則。
25.如何正確理解國民待遇原則中的“原產地規則”?
國民待遇原則僅適用于原產于多邊協議成員方境內的產品,因此,原產于非成員方境內的產品,即使是經某一成員方加工或改裝但沒有達到“原產地規則”要求的產品,仍屬于非成員方的產品,不能享受國民待遇。相反,原產于某一成員方境內的產品,即使通過非成員方進入另一成員方境內的產品(通過轉口貿易進口的原產于成員方的進口產品),也應當享受國民待遇原則。
26.如何正確理解國民待遇原則中的“產品”一詞?
國民待遇原則中的“產品”應作廣義解釋。國民待遇不僅適用于“相同產品”,而且也適用于“直接競爭產品或替代產品”。這是因為在國際貿易實踐中,不僅相同的產品之間產生競爭,而且相類似的產品之間也產生競爭。如果不將國民待遇原則適用于直接競爭或替代產品,那么進口成員方就有可能對進口產品的直接競爭或替代產品采取歧視措施,而給國內產品提供各種優惠,從而造成不公平競爭,最終有利于國內產品。
27.國民待遇原則有例外情況嗎?
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范圍在一定情況下也作了例外規定。下面是有關國民待遇義務的幾種例外情況:(1)政府采購,即所購貨物供政府使用;(2)只給予某種產品的國內生產者的補貼;(3)有關電影片的國內放映數量規定;(4)發展中國家提供的以使用國內產品為條件的補貼,自1995年1月1日起,最不發達國家可將此補貼保留8年,其他發展中國家可保留5年。
28.什么是關稅減讓原則?
關稅減讓原則是指通過談判削減關稅并盡可能地消除關稅壁壘,并且削減后的關稅應得到約束,不得再進一步提高。關稅減讓原則是多邊談判的核心目的,它始終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因而具有極大的凝聚力和有效性。關稅減讓原則降低了阻礙商品進口的高關稅,從而促進了國際貿易的自由化發展。
29.什么是禁止數量限制原則?
禁止數量限制原則又稱為只允許關稅保護原則,是指各成員方實施規則允許的貿易保護措施時,禁止實施數量限制,以消除非貿易壁壘,增強各國貿易政策的透明度,促進國際貿易公平、公正地進行。數量限制的具體表現方式主要有:配額、進口許可證、自動出口限制、數量性外匯管制等。
30.禁止數量限制原則有例外情況嗎?
禁止數量限制原則考慮國際貿易的一些特殊情況和要求,規定了該原則在下列情況下不適用:(1)3種一般例外:為防止或緩和輸出成員方的糧食或其他必需品的嚴重缺乏而臨時實施的措施,對農漁、產品有必要實施進口限制,為實施國際貿易商品分類、分級和銷售的標準及條例而必須采取的措施;(2)為保障國際收支而實施的限制;(3)發展中國家為保障國際收支平衡和建立特定工業可實施數量限制。
相關文章:點擊查看更多世界貿易組織問答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教師資格
[筆面護航班]
筆試+面試 協議保障 2期重學高端服務
教師資格
[沖關暢學班]
入門+進階 精選教材 協議保障 1期重學
教師資格
[精品樂學班]
課程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重點強化學科全面
教師資格
[面試特訓班]
全新升級模塊 協議重學 研發資料班主任督學
教師資格
[面試精品班]
課程模塊 學科試講 高性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