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審計師考試《宏觀經濟學》考前復習資料之財政政策分析,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審計師考試的重點!
(一)稅收的性質、分類及運用
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依照法律預先規定的標準,強制、無償地取得公共財政收入的一種規范形式。稅收是政府財政收人中的最主要部分,一般占經常性公共財政收人的 90 %以上。根據征稅對象,稅收可分為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行為稅五類。流轉稅是對流通中商品和勞務買賣的總額征稅。增值稅是流轉稅的主要稅種之一。所得稅是對個人和公司的所得征稅。財產稅是對不動產或房地產即對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等所征收的稅。遺產稅一般包括在財產稅中。資源稅是以開發、生產的礦產資源和鹽為征稅對象的稅收。行為稅是以納稅人的特定行為為征稅對象的稅收。
稅收作為一種政策工具,具有分配形式上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特征。這三個特征使稅收調節具有權威性。稅收的調節作用,主要通過宏觀稱率確定、稅負分配、稅收優惠和稅收處罰體現出來。
宏觀稅率指的是總的稅收水平,就是總稅額占國民收入的比重。當一國把稅收作為財政收人的基本來源,宏觀稅率就成為衡量財力集中與分散程度的一個重要指標。宏觀稅率高意味著政府集中掌握財力的能力高;反之則低。政府動員財力的能力如何,對于宏觀經濟運行的穩定以及經濟發展產生巨大的影響。一般來說,政府提高宏觀稅率,意味著更多收人從民間部門流向政府部門,相應的民間部門的需求將下降,產出相應地減少,會對民間部門經濟起收縮的作用。政府若降低宏觀稅率,其作用將相反。
宏觀稅率確定后,稅負的分配就顯得十分重要。稅負分配,一方面是由政府部門來進行,主要是通過稅種選擇和制定不同的稅率來實現;另一面是通過市場活動來進行,主要是通過稅負轉嫁的形式體現出來。稅負轉嫁的結果,使納稅人名義稅負與實際稅負不相同。因此,可以說稅負轉嫁是在政府初次分配的基礎上,通過市場機制的作用而進行的稅負再分配。稅收優惠與處罰是為了某些特殊需要而實行的鼓勵性或處罰性措施。稅收的優惠性措施包括許多方面,比如減稅、免稅以及建立保稅區等。稅收的處罰性措施包括罰款、征收滯納金等。無論是優惠性還是處罰性措施,對實現財政政策的某些目標都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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