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審計師考試于10月14日舉行,為幫助考生備考2012年審計師考試,中大整理了2012年審計師考試審計理論與實務之《理論與方法》輔導講義,幫助考生備考。
第三節 審計分類
一、按審計主體分類(掌握P21)
1.國家審計--指由國家審計機關所實施的審計
我國的國家審計機關分為中央和地方兩個層次,它們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
審計范圍: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家財政金融機構、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控股的股份公司以及其他擁有國有資產的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和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
特點:法定性、強制性、獨立性、綜合性、宏觀性
2.內部審計--指由部門和單位內部設置的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對本部門、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進行的審計。它包括部門內部審計和單位內部審計。
特點:內向性、廣泛性、及時性。
3.社會審計--民間審計:是指由依法成立的社會審計組織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所實施的審計。
社會審計組織主要是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
特點:獨立性、委托性和有償性。
二、按審計內容分類(掌握P23)
1.財政財務審計--指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的審計,目的是檢查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財政審計:審計主體是各級國家審計機關,審計對象是各級政府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財務審計:審計主體包括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和社會審計機構,審計對象是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執行情況
2.財經法紀審計--指對被審計單位遵守國家財經法紀情況進行的審計
3.效益審計--指對被審計單位資源管理和使用的有效性進行的檢查和評價。
有效性包括: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3E)和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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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