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審計師考試《法律知識》輔導之稅法,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審計師考試的重點!
六、納稅申報與征收管理
(一)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地點
1.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2.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http://www.Examw.com
3.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所得,以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二)匯總納稅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機構、場所的,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以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
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企業之間不得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納稅期限
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企業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并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示例】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征收辦法是( )。
A.按月征收 B.按季計征,分月預繳
C.按季征收 D.按年計征,分月或分季預繳
【答案】D
2.甲企業全年已預繳企業所得稅90萬元,年終匯算清繳甲企業全年應納稅數額為80萬元。對此情況,正確的處理方式是( )。
A.甲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B.甲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4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C.甲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D.在匯算清繳時,對甲企業多繳納的10萬元稅款,稅務機關應當退還給甲企業
【答案】ACD【解析】注意:原來立法規定的是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匯算清繳。現在則明確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匯算清繳
3.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 )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A.30日 B.45日 C.60日 D.90日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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