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審計師考試法律學習相關知識,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審計師考試的重點!
二、法律價值和法律理念
(一)法律價值
從法理學上概括,法律基本價值是確認和維護秩序、自由、正義和效益。
(二)法律理念
1.法律理念是對法律的本質、精神、基本原則和運行機制的理性認知和價值取向上的意識形態,它基于某種基本的法律制度而產生。
2.法律理念作為一種理性,來源于法律實踐,又反作用于法律實踐。
3.法律理念是推動法律制度進化和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精神力量。
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體表現:
依法治國----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
執法為民----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
公平正義----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
服務大局----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
黨的領導----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
三、法律的形式和體系
(一)法律的形式
國家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是法律的主要形式。
規范性文件----指國家機關在其權限范圍內,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頒布的含有一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則的文件。
在我國,根據制定機關的權限和效力,法律的形式可以分為:
1.憲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法律
法律包括全國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其他法律。它們的效力僅次于憲法。
3.行政法規
它是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在其職權范圍內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效力僅次于憲法和法律,效力及于全國。
4.地方性法規
它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的適用于本地方的規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規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需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6.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以上4、5、6所指的規范性文件,其效力只及于該地方,并不得與憲法和法律相抵觸。
7.國際條約
規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統化,即法的系統化,是為保證法的系統性而把現行的規范性文件納入統一、協調、完整的體系的活動。其方法主要有兩種:
1.法律匯編
2.法典編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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