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資
一、主要會計科目及其核算內容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下設“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明細科目。
1.成本:核算購入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的票面金額;
2.利息調整:核算所購入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溢、折價以及溢、折價的攤銷;
3.應計利息:核算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提的利息。
(二)應收利息:核算到期還本,分期付息每個會計期間應收取的利息。
(三)投資收益:核算持有期間產生的收益。
二、核算要點
(一)屬于應收債權部分視情況計入“應收利息”;
(二)債券的溢、折價扣除交易費用后計入“利息調整”,即交易費用作為溢價的減項或折價的加項;
(三)持有期間確認的收益應采用實際利率法核算;
(四)持有期間產生的利息收入,如果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計入“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如果是到期還本分期付息的,計入“應收利息”;
(五)發行方提前收回部分債券時,應按原來的實際利率重新計算期初攤余成本,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三、實際利率法
(一)采用實際利率法的目的:使持有期間產生的收益與債券的攤余成本配比
(二)實際利率法下的幾個公式
1.每期確認的投資收益=債券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2.攤余成本=債券帳面價值(成本、攤銷額、減值準備)
3.每期的應計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4.每期的攤銷數=每期利息收入–每期應計利息
5.實際利率的確定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實際利率=市場利率,因為理論上只有二者相等,才會有人愿意購買,否則,購買者會考慮其他投資機會
(2)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實際利率為使以下公式成立的折現率:
債券面值±溢價/折價=到期本金的現值+各期利息的現值之和
四、相關的會計分錄
(一)購入時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面值)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實際付款額)
(二)確認應計利息
借:應收利息(票面金額×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票面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借貸方都有可能)
貸:投資收益(期初債券的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三)未到期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款額)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帳面余額)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帳面余額)
――利息調整(也可能在借方)
――應計利息(帳面余額)
投資收益(差額,借貸方都有可能)
(四)到期收回
借:銀行存款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帳面余額)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6)
五、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轉換
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日的公允價值)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帳面余額)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帳面余額)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帳面余額)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帳面余額)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借貸方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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