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審計師考試于10月14日舉行,為幫助考生備考2012年審計師考試,中大整理了2012年審計師考試審計專業相關知識《企業財務管理》輔導講義,幫助考生備考。
投資組合的風險類型
1、投資組合概念:即組合投資,指企業同時投資于兩項以上的證券或項目所構成的投資組合
2、風險類型:
投資組合的總風險分為可分散風險(非系統性風險)和不可分散風險(系統性風險)兩種類型。
(1)可分散風險是指某些因素引起證券市場上特定證券報酬波動的可能性。它是一種特定公司或行業所特有的風險,與政治、經濟和其他影響所有資產的系統因素無關。這種風險可以通過投資的分散化予以抵消,故稱為可分散風險,也稱非系統性風險或特定公司風險。
例如:一次大的罷工可能只影響一個公司;一個新的競爭者可能開始生產同樣的產品;公司可能因為財務失敗可能要被迫破產;某行業可能因為技術的發展而使得其產品市場被侵占。對大多數股票而言,非系統風險占總風險的60%~75%。但是,通過分散投資,非系統性風險能被降低;而且,如果分散充分有效的話,這種風險就能被完全消除。來源:中大網校
例題:(2006中)下列各種因素所引起的風險中,屬于非系統性風險的是:
A.通貨膨脹帶來的風險
B.宏觀經濟政策變化帶來的風險
C.國家政局變化帶來的風險
D.企業法律訴訟帶來的風險答案D
(2)不可分散風險是指某些因素引起證券市場上所有證券報酬波動的可能性。這種風險不能通過投資組合予以分散掉,故稱為不可分散風險,也稱系統性風險或整體市場風險。這些風險因素包括宏觀經濟的變動、稅制改革、國家經濟政策變動或世界能源狀況的改變等。這一部分風險是影響所有資產的風險,因而不能被分散掉,換句話說,即使投資者持有很好的分散化組合也不能避免這一部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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