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審計師考試時間:2013年10月13日。為幫助各位考生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小編特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審計師考試《審計理論與方法》考點,希望對各位考生的復習有所幫助 !
審計實施階段
這個階段的工作,首先看一下標題:1.成立審計組,送達審計通知書;2.進行調查了解;3.編制審計實施方案;4.獲取審計證據,進行審計記錄;5.檢查重大違法行為
1.成立審計組,送達審計通知書
審計機關應當在實施項目審計前組成審計組。審計組實行審計組組長負責制。審計組組長由審計機關確定,審計組組長可以根據需要在審計組成員中確定主審。
成立審計組考慮三方面問題:
(1)人員素質;
(2)保持連續性。必要時也需要輪換;
(3)嚴格遵守回避制度。
2.進行調查了解
審計組應當調查(1)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情況;(2)評估被審計單位存在重要問題的可能性;(3)確定審計應對措施;(4)編制審計實施方案。(風險導向審計的思路)
第一,調查的內容
審計人員可以從下列方面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情況:(內部和外部的)
(1)單位性質、組織結構;
(2)職責范圍或者經營范圍、業務活動及其目標;
(3)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其執行情況;
(4)財政財務管理體制和業務管理體制;
(5)適用的業績指標體系以及業績評價情況;
(6)相關內部控制及其執行情況;
(7)相關信息系統及其電子數據情況;
(8)經濟環境、行業狀況及其他外部因素;
(9)以往接受審計和監管及其整改情況;
(10)需要了解的其他情況。
其中:了解被審計單位相關內部控制及其執行情況: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對控制的監督。
了解被審計單位信息系統控制情況:一般控制;應用控制。
第二,調查的方法:(不包括重新計算、重新操作)
(1)書面或者口頭詢問被審計單位內部和外部相關人員;
(2)檢查有關文件、報告、內部管理手冊、信息系統的技術文檔和操作手冊;
(3)觀察有關業務活動及其場所、設施和有關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
(4)追蹤有關業務的處理過程;
(5)分析相關數據。
第三,調查的范圍
審計人員根據審計目標和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運用職業判斷確定調查了解的范圍和程度,重點調查了解已經發生變化的情況。
第四,判斷標準
職業判斷所選擇的標準應當具有客觀性、適用性、相關性、公認性。標準不一致時,審計人員應當采用權威的和公認程度高的標準。
第五,如何判斷“重要問題”
審計人員應當運用職業判斷,根據可能存在問題的性質、數額及其發生的具體環境,判斷其重要性。(在調查階段需要做的)
審計人員判斷重要性時,可以關注下列因素:性質嚴重,金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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