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審計師考試第五章稅法第一節(jié)的內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tǒng)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審計師考試 的重點!
一、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增值稅:以商品生產、銷售和提供應稅勞務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的一種流轉稅。.
(一) 增值稅的納稅人
1.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即有形動產)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能夠區(qū)分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2.分類:按經營規(guī)模及會計核算健全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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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guī)模納稅人 |
一般納稅人 |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fā)或者零售的納稅人 |
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 |
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 |
2.批發(fā)或零售貨物的納稅人 |
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 |
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 |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 |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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