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備考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中大網校司法考試網特地整理了《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考點供大家參考,希望給您的備考帶來幫助!
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為了防止和制止可能發(fā)生或者正在發(fā)生的違法行為,或者進行行政調查檢查,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采取的國家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zhí)行不一樣,行政強制措施的對象有兩種,一是違法行為,為了控制、預防、調查違法行為,而對違法行為人的人身自由或財產加以控制的措施。另外一種主要對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加以限制,比如把傳染病人、吸毒者限制起來,是為了公共安全。行政強制執(zhí)行是什么呢?
行政強制措施分為:
1.對人身的強制。是指國家有權機關,如公安、海關等對那些可能威脅現行的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或者拒不履行法定或規(guī)定義務的行政相對人所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迫使其履行義務的強制措施。根據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人身的強制措施主要有:收容審查、強制治療、強制戒毒、強制傳喚、強制扣留、強制隔離、強制遣返、強制帶離現場等。
2.對財產的強制。是指行政主體對負有履行法定財產義務,卻拒不履行的行政相對人,所采取的迫使其履行義務或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tài)的強制措施。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財產的強制措施主要有:查封、凍結、扣押、劃撥、扣繳、強行拆除建筑物、變價出售、強制抵繳、強制退還等。
3.對行為的強制。是指行政主體對拒不履行行政作為或不作為義務行政相對人,所采取的強制其履行作為或不作為義務的行政強制措施。如強制許可、強制登記、強制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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