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于2012年大綱,2013年大綱合同法部分中買賣合同的內容變動較大,主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民法歷來是司法考試中占分最多的學科,最近五年平均分值均為90多分左右,隨著我國民事立法不斷完善,本部分的可考點也越來越多,在復習中,考生應當注意結合相關司法解釋,理解和記憶相關理論知識和法條內容。
【考點增刪、變更說明】
1.刪除了考點“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相比2012年,2013年民法部分,大綱新增考點4個:第二十章第一節“買賣合同”中,新增“買賣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標的物檢驗”、“違約責任”、“所有權保留”。
3.全面修訂了第二十章第一節“買賣合同”的內容,考點變更為:買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買賣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標的物交付和所有權轉移、標的物風險責任負擔及孳息歸屬、標的物檢驗、違約責任、所有權保留、特種買賣合同(分期付款買賣、樣品買賣、試用買賣、拍賣)、商品房買賣合同
補充說明:
2011年、2012年的大綱中新增的考點中,部分在考試中未涉及,這些對于今年的司法考試仍有重要的考查價值,故對此類考點進行列舉,望考生在復習過程中仍予以重視。
2011年大綱新增考點:
情勢變更原則;房屋租賃合同
2012年大綱新增考點:
親子關系的確認和否定制度
【法律法規增刪、修訂說明】
1.新增法律法規3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12]8號)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2013年1月30日國務院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2]20號)
2.修訂法律法規2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2013年1月30日國務院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法釋[20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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