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務派遣單位的法律地位。
《勞動合同法》明確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因此,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的特殊要求。
(1)合同期限有最低要求。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2)最低保障要求。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合同條款要求。除了載明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3.勞務派遣單位的義務。
(1)告知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2)付薪義務。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3)禁止收費。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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