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風險規避
風險規避就是通過規避項目風險因素來規避可能產生的潛在損失或不確定性,風險規避實質上是拒絕承擔風險。
常見的有:拒簽合同或合同中使用免責條款。
2、風險轉移
風險轉移是項目風險管理中廣泛采用的一項對策。所謂風險轉移是將風險轉移給另一方來承擔,轉移風險并不會減少風險的危害程度。在某些情況下,轉移風險也會造成風險的顯著增加。
風險轉移包括工程保險方式和合同轉移方式。
(一)工程保險
工程保險是最普遍的風險轉移方式。其實質是將項目不確定性轉化為一個確定的費用。一般通過工程保險所轉移的風險都是純風險,如自然災害和外事故等。工程保險一般分為強制性保險和自愿保險兩類。
(1)強制性保險
國際上,強制性的工程保險主要有以下幾種:建筑工程一切險(附加第三者責任險)、安裝工程一切險(附加第三者責任險)、社會保險(如人身意外險、業主責任險和其他國家法令規定的強制保險)、機動車輛險、專業責任險等等。
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是對工程項目在實施期間的所有風險提供全面的保險,即對安裝施工期間工程本身、工程設備、施工機械和器具以及其他物質所遭受的損失予以賠償,也對因施工而給第三者造成的人身傷亡和物質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工程一切險的投保人一般是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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