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3年設備監理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3年設備監理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中大網校特編輯匯總了2013年設備監理師考試科目《設備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考點,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
——試車不合格的違約責任。
設備驗收不合格的責任,一般人理解這屬于建筑質量責任范疇,只要合同中有乙方免費返工條款即可。但問題是,設備試車成本一般由甲方承擔,反復試車必然會導致建筑成本上揚。在工業項目中,一次試車少則幾十萬元,多則數百萬元,沒有明確的試車不合格的違約責任,顯然對業主不利。況且,工業項目中,往往是先土建竣工驗收,后開展試車,這就更需要約定試車不合格的違約責任。
——安全生產違約責任。
假設一個房地產項目發生有人員傷亡的嚴重安全事故,而且廣為人知,這勢必會影響房屋的銷售,進而給開發商帶來損失。如果合同中沒有安全生產違約責任條款,開發商只能獨自承擔銷售不利的所有后果。因此,建議房地產開發商在發包工程時,充分考慮這一條款的必要性。
非法轉、分包違約責任。多層次非法轉、分包,使實際施工人極容易受損,從而導致業主陷入民工工資、施工人欠材料款等等意想不到的問題當中,嚴重時甚至影響工程的質量和工期,因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非法轉、分包的處罰方式和數量,可一定程度上遏制非法轉、分包的發生。
其二:關于停工損失因業主原因停工是常有的現象,但在文本中卻沒有停工損失的計算條款,加上工程處于動態之中,施工單位要證明其停工時的人員、設備、周轉材料的數量是非常困難的,所以,大多數施工單位無法進行停工索賠。如果在合同中明確停工損失的計算方式,索賠將會成為比較容易的事情。
其三:關于工程量變更的計價方式幾乎每項工程都會發生設計變更或用料變更。這種變更不但改變工程量,還會改變工程造價,而文本中只有工程量變更的程序性條款,卻無計價方式條款。這種狀況容易引發扯皮,對雙方均不利。因此,本人建議合同中明確約定工程量變更的計價方式,以利雙方執行合同。
其四:關于勞動保險費。按現行投招標制度,施工單位的勞動保險費不計入標底,如果中標通知書未寫明合同價款是否包含勞動保險費,建議在合同中明確合同是否已包含勞動保險費。
其五:關于質保金的返還方式。通常的施工合同,關于質保金的返還,均只簡單地約定“質保期屆滿后××天內返還”。這種約定是很不明確的。因為各分項工程的質保期是不一樣的,況且結構性安全的質保期是設計年限,而基礎及主體工程均與結構性安全密不可分。因此,可以說在設計年限內,均是基礎、主體工程及結構性安全的質保期。以“質保期屆滿后××天內返還”約定質保金的返還方式,將意味著施工單位有可能數十年后方能拿回質保金。因此,建議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明確約定某一期限內返還哪些分項工程的質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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