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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設備監理師《合同管理》重點剖析12

發表時間:2014/6/6 13:06:16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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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考生全面的學習2014年設備監理師考試教材,小編特意為大家準備了2014設備監理師考試《合同管理》相關重點,希望對您的考試有所幫助!

違約責任

1.監理單位責任

①監理單位的責任期即設備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

②如果因監理單位過失而造成了業主的經濟損失,應當向業主承擔賠償責任。

③監理單位對承包人違反合同和可抗力不承擔責任。監理單位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單位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業主要求補償損失。

④業主嚴重違約時,監理單位可以終止合同,但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業主。

2.設備委托監理合同的賠償原則

設備委托監理合同最主要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賠償對方的損失。任何一方對另外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時,應遵守以下原則:

①賠償應限于由于違約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預見到損失和損害的數額。

②在任何情況下,賠償的累計數額不應超過雙方合同中規定的最大賠償限額;在設備監理單位一方,其賠償總額往往應有明確的賠償規定,如不超出監理酬金的總額。

③如果任何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負責任一方應付的賠償比例應限于由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監理工作的責任期限即監理合同的有效期限。設備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如果因過失而造成了經濟損失,要負監理失職的責任。

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完成全部議定監理任務因設備工程進展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議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商定相應延長的責任期,

設備監理單位不對責任期以外發生的任何事件所引起的損失或損害負責,也不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交工時間承擔責任。

3、設備委托監理合同的賠償原則原因分析

監理單位應當承擔有限賠償責任的根本原因在于:在設備建設過程中,設備監理單位是一個中介服務機構,如果由于監理單位的過失給業主單位造成損失的,例如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則必然還應當有另一個責任方,例如設備安裝單位完成安裝過程中存在安裝質量隱患。監理單位與安裝單位的分工是:安裝單位完成設備安裝任務,監理單位負責監督檢查。如果安裝單位的安裝質量有問題,安裝單位當然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在考慮安裝單位與監理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大小時,應當依據雙方的過錯大小進行賠償責任分擔。在安裝過程中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安裝單位的過錯顯然是主要的。不論是同安裝單位所獲得的費用與監理單位所獲得的監理酬金相比,還是從安裝單位在安裝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來看,我們都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安裝的質量、工期等畢竟與安裝單位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因此,雖然《合同法》對合同的賠償責任規定得已經很明確了,我們仍然不能得出監理單位應當對過錯責任單位承擔完全賠償責任的結論。如上所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監理單位的連帶賠償責任,并不排除雙方約定明確的各自的賠償責任。監理單位應當對其過失承擔有限賠償責任。

設備委托監理合同管理應注意的事項

1.設備監理單位應做好建議書的準備工作

如通過競爭性方式確定設備監理單位的,則設備監理單位應當提交建議書。建議書是設備監理單位投標的關鍵性文件,其內容包括:

①設備監理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②工作經驗,以往承擔項目一覽表;

③對項目的評價;

④對任務大綱的意見;

⑤監理方案或者監理規劃大綱;

⑥技術方法和手段;

⑦人員配備;

⑧所需的監理設施、設備;

⑨監理費用報價等。

2.雙方應按法定程序簽署合同

3.做好合同的替代性信件的管理

4.監理費用的規定應明確

監理費用與監理酬金是不同的兩個概念。合同中不僅應對監理酬金有規定,也應對其他監理費用有明確的規定。

監理費用是在監理工作的實施至結束的整個過程中,設備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所收入的全部款項。它具體包括以下幾個部分:①從事正常監理活動所應得的報酬;②因增加監理工作內容或時間所得的附加監理酬金;③因監理工作出色或者失誤而獎勵或賠償的費用;④因不履約,合同中止或終止而發生得費用;⑤其他費用等。

5.做好監理費用支付的管理

監理費用支付一般不依據所監理設備工程的實際進度進行。監理合同的費用支付宜采用依據合同附件中的時間表支付。

6.協調好與其他有關單位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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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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