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3年設備監理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3年設備監理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3年設備監理師考試投資控制講義匯總,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
設備工器具購置費用的構成
設備工器具購置費用由設備購置費和工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組成,是固定資產投資中的積極部分。
(一)設備購置費的構成
1.設備購置費的內容
設備購置費是指為設備工程購置或自制的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工具、器具的費用。其中固定資產標準是指:使用年限超過1年,單位價值在國家或部門規定的限額以上。
設備購置費由設備制造費用、采購與儲運費用構成。
設備購置費=設備制造費用+設備采購與儲運費用
上式中,設備制造費用是指國產設備或進口設備的原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設備制造消耗的主要材料費;
②加工費;
③設備制造消耗的輔助材料費;
④專用工具費;
⑤廢品損失費;
⑥外購配套件費;
⑦包裝費;
⑧設備設計費;
⑨利潤;
⑩增值稅。
設備采購與儲運費用包括除設備原價之外的關于設備采購、運輸、包裝、儲藏及倉庫保管等方面費用的總和。
2.國產設備原價
國產設備原價一般指的是設備制造廠的交貨價,即出廠價或訂貨合同價。國產設備原價分為國產標準設備原價和國產非標準設備原價.
(1)國產標準設備原價
國產標準設備是指按照主管部門頒布的標準圖紙和技術要求,由我國設備生產廠批量生產的、符合國家質量檢測標準的設備。有的國產標準設備原價有兩種,即帶有備件的原價和不帶有備件的原價.
(2)國產非標準設備原價
國產非標準設備是指國家尚無定型標準,各設備生產廠不可能在工藝過程中采用批量生產,只能按一次訂貨,根據具體的設計圖紙制造的設備。
非標準設備原價有多種不同的計算方法,如成本計算估價法、系統設備插入估價法、分部組合估價法、定額估價法等。
3.進口設備原價
進口設備的原價是指進口設備的抵岸價,即設備抵達我國邊境港口或車站且繳完關稅后形成的價格。
(1)進口設備交貨價類別
進口設備的交貨價按照其交貨類別可以分為三類,即內陸交貨價、裝運港交貨價、目的地交貨價。
1)內陸交貨價
內陸交貨價是指陸地接壤國供需雙方之間約定交貨地點確定的交貨價。
內陸交貨價又分為鐵路交貨價、公路交貨價和制造廠交貨價三種。
制造廠交貨價(EXW),即約定在出口國制造廠交貨的交貨價。按照《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在采用EXW交貨價成交時,賣方的基本責任是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將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置于買方的處置之下。賣方承擔的風險隨著交貨義務的完成而轉移給買方。買方負責將貨物裝入運輸工具,并將貨物從交貨地點運至最終目的地,承擔其間的全部風險,責任和費用,包括貨物出境和入境的手續及有關費用。
2)裝運港交貨價
裝運港交貨價是指約定在出口國的裝運港交貨的交貨價,主要包括離岸價、到岸價和“成本加運費”交貨價。
離岸價(FOB),即在裝運港船上交貨的交貨價。按照《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采用FOB交貨價時,賣方承擔的基本義務是在合同規定的轉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入買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越過船舷時,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買方要負責租船訂艙、支付運費,并將船期、船名及時通知賣方。
到岸價(CIF),即包括海運費、運輸保險費在內的裝運港交貨價。采用CIF交貨價時,賣方的基本義務是負責按照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并在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內將貨物裝上船,并及時通知買方。此外,賣方還要負責辦理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海運貨物保險。按照CIF 條件成交時,賣方是在裝運港完成交貨義務,并不保證貨物安全抵達目的港。賣方承擔的風險僅限于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的風險。貨物越過船舷之后的風險,全部由買方承擔。貨物裝上船之后,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通常運費,保險費以外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另外,買方還需要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文件,辦理進口手續,并按照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成本加運費”交貨價(CFR),即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后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運費。
熱門文章:
更多關注: 報考指南 歷年真題 論壇交流 報名時間免費短信提醒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