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甬人考試﹝2016﹞7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區一島”管委會人社部門,市屬各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在甬省部屬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6﹞1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定于6月18日至19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6月18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9日 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二、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于3月21日至3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
老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時間截至4月18日止。
新考生和異地轉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后,還需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網上交費通知單”,于3月29日至31日到當地民政部門指定地點(詳見附件)辦理現場審查辦理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現場報考條件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交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蓋章的報名表和工作年限證明,網上交費通知單,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身份證(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本科應屆畢業生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的,應同時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4月12日至1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交費。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可于6月13日至17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在寧波考試網下載“應試須知”等材料。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在進行網上報名、交費和報考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務必認真核對報名和交費信息,提供真實齊全的審查材料。如屬報考人員填錯個人信息、傳錯照片、報錯級別或報名點、未交費、材料虛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資格審查、參加考試、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需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
有關報考條件、獲得證書條件、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收費標準、報名程序及流程圖、工作年限證明、交費通知單等報考事項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考試文件”欄目相關公示。
三、報考資格審查
報考資格審查人員要認真審查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其“報名表”上蓋章并收下,同時收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資料復印件各1份。最后,在“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將其退回給報考人員。
在報考資格審查中,審查人員要堅持原則和把握標準,防止違規審查和錯審現象發生,尤其注意考生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和真實有效。要注意保管好審查資料,確保審查資料的安全完整,于4月6日前將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資料送至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四、教材征訂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郵政編碼:100032,聯系電話:010-58124852、58124840、58124841、58124842。
五、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在國家有關部門確認或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六、有關要求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要求高,涉及面廣,備受社會關注。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執業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紀律者,嚴格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
寧波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資格審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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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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