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湖南考區考試公告
根據全國會計考辦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湖南考區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級別、科目和時間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實行無紙化考試;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繼續實行開卷紙筆考試。
考試于2016年9月10日-12日舉行。
各級別、各科目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 高級資格(開卷紙筆考試) |
9月10日(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第一批次) | |
14:00-16:30 經濟法(第一批次) | ||
9月11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第一批次) | 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
14:00-16:30 財務管理(第二批次) | ||
9月12日 (星期一) | 9:00-11:30 經濟法(第二批次) | |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第二批次) |
考試大綱采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二)注意事項
1.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2.根據全國會計考辦規定,截止2016年9月10日年滿50周歲的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可自行選擇計算機作答或紙筆作答。選擇紙筆作答的考生,將在計算機上閱讀試題,在紙質答題卡上作答全部客觀題和主觀題。為便于考務組織,我省選擇紙筆作答的考生,僅統一集中安排在長沙市考試。
3.高級資格考試及評審政策自2016年起進行調整。2017年及以后,當年參加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次年才能參加我省高級會計師評審,成績有效期自次年起算。2016年為過渡年,2016年考試通過獲得全國成績合格證的,可選擇參加我省2016-2018年度或者2017-2019年度評審(兩者僅可選其一);2016年考試通過獲得我省成績合格證的,可選擇參加我省2016年度或者2017年度評審(兩者僅可選其一)。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已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報考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頒布的《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55號)規定的高級會計師專業職務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2.不具備《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學歷、資歷,須符合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高教第三十一個系列(專業)破格申報評審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參評條件的通知》(湘職改字〔1999〕24號)規定的破格條件。
(四)注意事項
1.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專科、本科在校學習和實習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報考當年年底);在職人員考取碩士研究生(提供就業社保證明),學習期間計算工作年限,非在職人員碩士研究生學習期間不計算工作年限。
2.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函授、自考等成人類非全日制后續學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12日(考試截止日,此類新報名考生需在9月12日(含)前取得相關學歷)。
3.具體情形按如下規定執行:
(1)報考人員持有學歷均為全日制學歷。取得全日制學歷在前、會計從業資格在后的,應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取得會計從業資格在前、全日制學歷(在職人員取得全日制碩士除外)在后的,應自取得學歷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
(2)報考人員持有學歷既有全日制學歷,也有非全日制學歷的,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應追溯到其最高全日制學歷(在職人員取得全日制碩士除外)及會計從業資格取得時間,且不含其全日制專科、本科在校學習和實習時間。舉例如下:
①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在前、會計從業資格在中、非全日制學歷在后的,應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
②取得會計從業資格在前、最高全日制學歷在中、非全日制學歷在后的,應自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
③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在職人員取得全日制碩士除外)在前、非全日制學歷在中、會計從業資格在后的,應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
三、考試報名
(一)報名時間
考生必須在2016年3月21日至31日內登錄湖南會計信息網(http://acc.hnczt.gov.cn)進行報名。
(二)網上填報
考生報名時,須首先閱讀報考注意事項并承諾同意報考條款。當輸入身份證號和姓名進行注冊時,報名系統自動調取湖南省會計從業人員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數據庫中數據進行匹配、篩選。考生報考中級資格,系統先判斷數據庫中是否有該報考人員信息,之后根據其在數據庫中所填報學歷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取得日期進行篩選,再判斷其是否參加了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報考高級資格,系統先判斷其現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是否為“中級”,之后判斷其在數據庫中所填報學歷,再判斷其是否參加了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
只有通過匹配、篩選后(通過了系統匹配篩選和同意網上報名不表示通過了資格審查),考生才能進入系統填寫資料、上傳照片,進行網上訂閱考試輔導資料、網上繳費等操作,完成報考流程。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在報考時,必須準確填寫本人聯系方式。考生現有信息與其原有會計從業資格信息不一致的,請及時登錄湖南會計信息網(http://acc.hnczt.gov.cn),按照規定辦理信息變更手續。
2.考生須完成2014年及以前年度繼續教育方可報考。缺少繼續教育的,請聯系所屬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補辦(歸屬地為“湖南省省直”的會計人員可直接登錄湖南會計信息網參加網絡繼續教育:
http://220.168.30.69:6010/hnkj/portal/self_center/webEduLog/login.jsp)。
3.本次考試不允許跨行政區劃報名,請外省和本省跨市(州)、縣(市、區)報考人員在報考前辦理好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手續。
4.2015年度已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績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正確填寫2015年度準考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5.我省2016年度考試采取“先打印準考證,后安排座位”的考試模式,準考證打印截止日將比考試開始日提前3日。
考生須在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7日內自行登錄湖南會計信息網(http://acc.hnczt.gov.cn)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將不能參加考試,后果由考生自負。
6.沒有條件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可在各市州會計考辦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其中,年滿50周歲申請參加中級資格紙筆作答的考生,須到各市州會計考辦指定地點提交書面申請,登記相關信息。
現場報名時,考生必須簽署《承諾書》,承諾全面了解、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自愿報考、誠信參考,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國家和考區規定的各項條件,對報考事項負全部責任。各市州會計考辦僅為現場報名考生提供代報名服務,不承擔因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信息失真等原因導致的后果及責任。
四、資格審查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考前考生自審、考后集中資格審查,即報名前考生對照報名條件先行自審,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再組織集中資格審查。
(一)考生自審。考生必須全面了解、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自愿報考、誠信參考,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國家和考區規定的各項條件后方能報名參考,并在承諾欄內簽署相應真實性承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作虛假承諾以及不符合報名條件報考的,一律不得參加考試。集中資格審查出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參加考試的,一律取消其考試成績,其考試費用不予退還,違反相關規定的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給予其相應處理。
(二)資格審查。考試合格標準和考生成績發布后,省會計考辦將及時通過湖南會計信息網(http://acc.hnczt.gov.cn/)
公布資格審查相關事宜。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做好本地區考試資格審查工作。考生須按有關規定提交有關材料(詳見附1)。在資格審查過程中,職改部門工作人員要嚴格掌握國家、考區考試報名文件所規定的學歷、資歷等條件,認真審核考生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佐證材料。審查合格的,經審人在《 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簽署審查意見、簽名并加蓋審查部門公章,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核對一致”字樣、簽名并加蓋審查部門公章后留存備查。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市州在收到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后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集中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應試人員,取消考試成績。
2.2015、2016年兩年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的考生和2016年一次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的考生,需在2016年進行資格審查。因有特殊原因、未在各市州會計考辦指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在2017年度考試合格人員資格審查時補辦一次資格審查。仍不補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省會計考務辦清理相關數據,不再予以資格審查及發證,后果由考生自負。
3.考后資格審查結束后,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發文確認本市州合格人員名單,并將資格證書及《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發放至個人,其中登記表存入個人檔案(高級除外),資格證書由個人留存。
4.高級資格考試不再進行資格審查,由考生自主把握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報名條件后自行參考。省會計考辦負責發放考試成績合格證。
五、收費標準
根據省發改委有關規定,核定我省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高級資格考試為:報名費每人20元,考試費每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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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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