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收表的通知
廣大考生:
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現將有關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經濟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初級、中級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地點和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
網上報名時選擇“揭陽”的考生,請于2017年1月11日至20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揭陽市榕城區東山建陽路中段揭陽移動斜對面(原勞動保障大樓三樓)市人事考試辦公室送交資料(聯系電話:0663-8233640)。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有效。原未打印的自行參照在電腦上制作并插入電子相片再打印,否則無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見附件下載)。
3.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下載)。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報考中級條件中第1款的,還須提交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五、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附件:
1. 考生報考承諾書
2. 工作簡歷表
3. 代辦委托書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xy)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經濟師
[協議護航-退費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經濟師
[協議護航-暢學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經濟師
[豐羽計劃-暢學班]
4大模塊 題庫練習 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