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24號)要求,現將我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獲得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二、考試模式和考試時間
我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采取紙筆考試和無紙化考試兩種模式進行。部分市試行無紙化考試試點,共兩個批次,考試時間為9月10日-9月12日;其他市沿用紙筆考試模式,紙筆考試時間為9月10日-9月11日。中級資格《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財務管理》、《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各為2.5小時。
高級資格考試采用紙筆模式,考試時間為9月11日上午。《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中級資格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三、報名條件
(一)中級資格報名條件
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規定,中級資格考試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除具備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對符合《考試暫行規定》中級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3、根據《考試暫行規定》要求,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根據《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學歷與會計工作年限問題的通知》(財會〔2000〕16號)要求,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之前和之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我省對年限計算明確如下:
(1)持第一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必須同時滿足相應年限要求。
(2)工作后取得學歷報考的人員,會計工作時間為報考人員取得學歷之前和之后從事的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總和。學歷證書為非全日制的,學習期間年限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合并計入會計工作時間;學歷證書為全日制的,學習期間雖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但其年限不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時間。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也須滿足上述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的合計。
(二)高級資格報名條件
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山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試行辦法》(魯人社〔2009〕12號)規定,高級資格考試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1、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各項方針政策,模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愛崗敬業,有效履行崗位職責;
(2)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3)持有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通知書;
(4)持有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
2、學歷(學位)及資歷條件:
取得會計師或相關系列(指審計、經濟、統計,下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
(1)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財務會計工作2年以上;
(2)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取得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財務會計工作4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
(4)取得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后又獲得碩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的,所學專業是財務會計或相近專業,在取得學歷(學位)后要從事財務會計工作3年以上,并同時符合上述第(2)或(3)項中規定的相應資歷要求。
報名條件中的學歷及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四、報名方式
2016年度我省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交費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陸山東會計信息網(www.sdkjxxw.cn)注冊個人信息,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網上填報信息完畢后務必在規定時限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在規定時限內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成功后,整個報名過程方為完成。
(一)網上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于3月1日0:00至3月30日23:59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個人報考信息,填寫手機號碼進行短信驗證,上傳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時,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交現場審核點),報考人員本人須在“承諾書”欄簽字確認,所屬工作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由于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實行連續兩年滾動管理,在2016年度報名時請務必正確填寫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以獲取本人2015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因填寫錯誤導致2016年的考試合格成績與2015年的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后果自負。
(二)現場審核確認
報考人員于3月15日至3月31日到各現場審核點確認信息。2013至2015年度在我省報考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且審核通過的人員不必進行現場審核,可直接進行網上交費;以前年度在外省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今年在我省報考的,必須進行現場審核。
現場審核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明、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港、澳、臺居民報名時,還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報考高級會計師的須提供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證書原件、有效期內的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或有效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原件、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應考科目(模塊)合格證書原件。符合職稱外語免試條件和符合放寬外語成績要求的,符合暫不參加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塊)的人員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審核手續,并提交相關材料。
審核通過后,審核點打印回執表兩份(一份交報考人員、一份存檔),并提醒報考人員及時交費。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按照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屬地原則現場審核確認,報考人員可在本市范圍內任選審核點確認,不得跨市審核確認。根據《關于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核發等事項下放市級管理的通知》(魯財會〔2015〕3號)規定,報考中、高級資格考試的原省直屬管理會計人員到單位所在地審核點確認,不再設立省直屬審核點,現場確認工作可由他人代辦。
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到各市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具體地址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
(三)網上繳費
現場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應于4月1日22:00前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網上報名系統,通過網上銀行自行繳納費用。未在規定時限內繳納費用的,報名系統自動確認為放棄考試資格。
每日22:00-24:00為銀行對賬時間,不能進行繳費,故繳費時間為報名期間每日0:00-22:00。
(四)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8月20日至9月9日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查詢、打印準考證。
(五)其他要求
各市財政局于2月19日前將《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審核點登記表》(附件1)傳真至省財政廳,全省統一對外公布。
五、收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局魯價費函〔2013〕28號文件規定,中級資格考務費每人每科56元。按照省物價局魯價費發〔2001〕217號文件規定,高級資格考務費每人100元。
六、考試大綱
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七、考場編排
7月20日前,各市財政局將《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附件2)傳真至省財政廳,中級資格無紙化試點地區,報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考場(點)及考試批次明細表》(附件3),全省統一編排考場。
八、工作要求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嚴格把關,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要充分利用網絡、廣播、報紙等宣傳媒介,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將現場審核點的設立情況、報名時間和有關考試政策等,及時告知廣大考生,避免漏報、錯報情況發生。
對于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各市財政局須單獨審查、嚴格把關,并留存報考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備查。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報考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1. 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審核
點登記表
2. 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
試卷預訂表
3. 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試點考場(點)及考試批次明細表
山 東 省 財 政 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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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黑天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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