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考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5〕1號),現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
二、考試地點
全省主考區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區。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審計署、原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和《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號)執行。
凡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報考審計初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取得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考審計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考高級審計師考試:
1.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3.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4.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按照規定,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四)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文件精神:
1.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2.臺灣居民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報考流程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報名網站為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rsks.gov.cn。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6月8日9:00-6月25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粵價〔2013〕302號和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初、中級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高級按每科70元收取。
報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報信息。考生登陸報名網站,請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并填寫報名信息(聯系電話必須為本人)及《考生報名承諾書》(見附件1),所填個人信息要真實準確,報考科目要符合條件要求。
屬于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惠州市市屬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選擇惠州市。
2.上傳照片。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務必確認后再上傳。考試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識別。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該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預先處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報名表打印。考生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后即可下載打印《201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或《2015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一經打印后,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報名表前務必認真核對有關信息。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4.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繳費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繳費狀態,狀態顯示“已交費”即為報考成功,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網上查詢繳費狀態時間:2015年6月8日9:00-6月26日17:00。
5.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報名表》是考后審核的重要資料,請務必妥善保管。
6. 狀態信息作為繳費憑據,我中心不提供非稅收入票據。特殊情況要求開具發票的,請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原件、登錄報名系統當前報考狀態用A4紙打印的狀態信息(1、已完成報名操作,2、已成功支付考試費用,3、完成全部報名操作,按規定時間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到我中心辦理,逾期責任自負。因申請人提供資料有誤而導致開具票據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五、考試
1.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5年10月9日9:00-10月15日 17:00登陸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2.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 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考試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1.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三個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陸報名網站(www.gdrsks.gov.cn)查詢。
2.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考試管理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審核及程序
本次考試全省均實行考后資格審核。考生在網上報名前自行對照報考條件,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全科成績合格后,按照報名網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現場提交報考資料(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
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周起,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受理考生報名資料并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報名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預審的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報名網站www.gdrsks.gov.cn)負責;惠州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有關提交資料的要求公布在網站(http://hz.gdkszx.com.cn/)上。
八、證書領取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請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hz.gdkszx.com.cn/)通知。
九、考試注意事項
1.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均采用閉卷筆試。參加初、中、高級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審核通過后,方能取得《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2.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均為客觀題,采用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題型為綜合分析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題型為綜合分析題和案例分析題。
3.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
4.根據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關于201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征訂的通知》(中時出字〔2015〕12 號),2015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為http://www.auditexam.cn。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上、下兩冊)和《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均為2015年修訂版。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根據《2015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大綱》新修訂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技術方法》。
附件:1.考生報名承諾書
2.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3. 201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略)
4. 2015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略)
5. (略)
6. 代辦委托書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5年6月4日
附件1:
考生報名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01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維護考場秩序,遵守考場規則; 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5.本人承諾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逾期提交視為本人放棄資格申請;
6.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附件2: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
3.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4.報考高級審計師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6.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臺灣居民,在報名時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3:(略)
附件4:(略)
附件5:(略)
附件6:
代辦委托書
代辦人(簽名): 經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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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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