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將于9月14日-20日、10月26-27日舉行。2013年湖北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25日—5月7日,現場確認審核時間另行通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考前10日。 | |||
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qū)人社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3〕2號)精神,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擴大試點范圍,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于2013年9月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以及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3年10月舉行。為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考務日程安排等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對符合《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guī)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并提交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凡符合《湖北省會計系列會計(財稅經濟)專業(yè)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鄂職改辦〔2000〕154號)申報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2.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中,從事會計專業(yè)技術工作的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試。
3.中級職稱為審計師、統計師、經濟師(財稅專業(yè))等相近專業(yè)的,符合申報高級會計師基本條件,可參加高級會計師考試,考試合格者經省職改辦審查同意可申報轉評晉升高級會計師。其他專業(yè)的中級、高級職稱,原則上不能轉評晉升高級會計師,確因工作需要轉評晉升高級會計師的,須先考試取得會計中級職稱,并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后方可申報。
二、報名程序
我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全省集中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25日—5月7日(法定節(jié)假日4月29、30日和5月1日暫停報名,雙休日照常報名)。
(一)報名準備
1.報名前考生應提前準備好電子登記照片。照片文件類型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寬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過10KB;相片應符合身份證登記照要求,否則現場審核時將不予確認。
2.應持有中國銀聯所支持的銀行卡,并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二)登錄網站。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kzp.mof.gov.cn)和“會計行業(yè)管理網”(網址:http://www.acc.gov.cn),了解報名程序及注意事項。對照報名條件,確認本人符合相應級別報考條件,進入“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三)填報信息。按網上報名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如實填寫每項報名信息并仔細核對,按系統要求上傳準備好的電子相片,設置登錄密碼,并牢記“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信息填報后,打印《報名信息表》,并在表上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參加了2012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中級考試,且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如果身份證號碼發(fā)生變更,為保證成績能夠合成,應按2012年報考身份證號(變更前的身份證號)報名,報名成功后一個月內務必帶上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2012年考試成績單(網上打印)到報名點所屬市、州、直管市、林區(qū)(以下簡稱“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四)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地人社職改部門負責,考生須本人持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的《報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證(軍人持軍人有效證件)、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均要求原件,復印件無效)。省直考生到省會計考辦,由省人社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其他考區(qū)考生由所在地人社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由審查人在報名信息表上簽名并加蓋公章。不受理他人及任何中介機構代理報名。
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因我省部分地區(qū)實行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為維護考試秩序,考生應按照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屬地或身份證所在地選擇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不能跨地區(qū)報名。
(五)信息確認。考生持加蓋人社職改部門印章的《報名信息表》到報名所在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網上報名信息審核確認。
(六)網上繳費。網上報名信息審核確認成功后,考生重新登錄報名網站,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繳費時請考生慎重操作,繳費成功后,資金直接進入國庫,將難以辦理退款手續(xù)。
(七)報名成功確認。考生網上繳費結束后,系統提示報名成功,考生次日(5月7日截止)務必登錄報名網站確認報名是否成功,如有疑問可到報名所在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咨詢。
(八)準考證打印。考試前10日,考生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kzp.mof.gov.cn)和“會計行業(yè)管理網”(網址:http://www.acc.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須采用激光打印機打印,相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應清晰無誤。然后按規(guī)定日期和時間到考點參加考試。
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達到我省當年評審使用標準的,取得我省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有關申報高級會計師的材料報送及評審工作另行通知。
四、考試大綱、教材和考試收費
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f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考試大綱及考試教材采取網上征訂方式,由考生本人根據自身實際自愿選擇、購買。
按照鄂價費規(guī)〔2013〕32號文件,初、中級資格紙筆考試每人每科60元,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即機考每人每科80元;按照鄂財綜發(fā)〔2003〕12號文件的規(guī)定,《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考務費為每人100元。
五、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范圍
根據各地申報的2013年度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范圍和批次等相關情況,同意武漢市、襄陽市、荊州市、荊門市、咸寧市和省直等6個考區(qū)在所轄區(qū)域內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其他地區(qū)繼續(xù)實行紙筆考試。
六、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14—20日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6—27日舉行。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
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次考試。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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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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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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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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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個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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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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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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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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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紙筆考試)經濟法基礎(紙筆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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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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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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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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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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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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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試方式與組織
開展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的考區(qū),在本通知統一安排的考試時間和批次內,根據報名規(guī)模和考點情況,經省會計考辦確認后,確定所用考試時間和批次。省會計考辦將按照確定的考試時間和批次,通過網絡在每一批次考試前的規(guī)定時間內下發(fā)試題,由各地接收并組織考試;每場考試結束后,各地應及時上傳數據。
2013年度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以及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仍沿用現行組織方式。
八、考試考務日程
(一)2013年4月20日前,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2013年度考試報名日期、報名方法、資格審查和信息確認地點等相關考試事項。
(二)2013年7月20日前,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考點考場設置情況表(含無紙化試點考場),7月30日前完成本地區(qū)的考場編排工作。8月10日前省會計考辦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考卷預訂表》。
(三)試點地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于2013年8月25日前,其它地區(qū)于9月25日前,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省會計考辦值班電話:027-87313587。
(四)試點地區(qū)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于2013年9月10日前,其它地區(qū)于10月22日前,完成考務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完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啟用防范科技作弊設備,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2013年9月14—20日(初級資格無紙化)、10月26—27日(初級資格紙筆、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舉行考試。
(六)2013年12月15日前,省會計考辦根據全國會計考辦下發(fā)的成績數據向社會公布考試成績。考生查詢成績登錄湖北省財政廳公眾網(http://www.ecz.gov.cn/)或湖北省會計學會網(http://www.accahb.com/)。
九、考場設置
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設置考場。我省2013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考試考場全部設在省轄市以上中心城市,高級資格考試考場設在武漢市。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江漢油田考點合并,2013年度設在仙桃市。無紙化試點考點原則上設在通過了省會計從業(yè)資格無紙化考試測試的考點,紙筆考試考點按規(guī)定設在高考定點學校,各地不得在原財政系統所管的學校設置考場。
十、工作要求
(一)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按照分工,各負其責,認真做好本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
(二)各地在組織考試報名時,要嚴格執(zhí)行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按照會計人員管理的“屬地原則”等要求,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三)各地要高度重視考試安全保密工作。一手抓考試試卷的安全保密,一手抓考生報名信息等資料的安全保密。要加強教育和檢查,嚴格落實試卷保密場所、保管程序等方面的規(guī)定要求,配發(fā)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無論什么人,無論什么原因,無論故意還是過失,凡泄露考試工作信息,包括考生報名相關信息的,均要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四)對于報名、考試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和省會計考辦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處理。對弄虛作假、替考、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者,一律取消考試成績、停考兩年,是在校生的,通知所在學校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建議所在單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同時,由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向社會公布其相關信息、作弊行為等情況,并將違紀及處理結果記入會計人員個人誠信檔案。如遇特殊問題,各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及時向省會計考辦請示后處理。
各地要迅速行動,周密布置,切實抓好各環(huán)節(jié)的落實,確保2013年度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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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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