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
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醫考報名點:
根據《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和《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2017年第01號),為做好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符合《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通知》(國衛醫發〔2014〕11號)等相關規定。
二、報名時間
(一)網上報名。自國家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24時期間考生自行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www.nmec.org.cn)進行網上報名。請各位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件按有關規定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從2017年起,不再受理個人報名信息修改。考生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網上報名成功后打印《報名成功通知單》,憑《報名成功通知單》到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二)現場審核。
1. 報名點初審。2017年2月25日—3月3日(具體為報名點安排),報名點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確認網報信息,未進行網上報名或網上報名不成功的考生不得參加報名點初審;未經報名點初審的考生,網上報名無效。
2. 考點復核。2017年3月4日—3月10日,福州考點對報名點初審的考生資格進行復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點不直接接受考生個人提交的資格審核。
三、報名安排
(一)省、市屬各醫療衛生單位及南京軍區福州總醫院負責對本單位考生資格初審、收取報名費。
(二)各縣(市)區衛計局負責本轄區廠、礦、企事業單位、駐榕部隊、武警、公安、民營醫療衛生機構等其他單位考生資格初審、收取報名費。
(三)外地市駐軍、武警,公安、消防等所屬醫療衛生機構負責本單位現役軍人考生資格初審,并按所在地考點安排進行復核。
(四)福州考點定于2月22日下午3:00在市衛計委1611會議室(東部辦公區1號樓16層)召開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會議,請各報名點具體經辦人參加。
四、報名材料
(一)考生向報名點提交紙質報名材料按照《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材料清單》(見附件2)執行。
(二)報名點向福州考點提交整理成冊的考生報名資料及《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福州考點報名花名冊》(加蓋公章)。
五、收費標準
按閩價費〔2017〕30號文件規定,實踐技能考試與醫學綜合筆試考試,實行分段收費。
(一)實踐技能考試費:臨床、公衛、中醫類別每人次219元,口腔專業每人次269元。
(二)醫學綜合筆試考試費:執業醫師每人256元,助理執業醫師資格每人128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的工作,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本轄區、本單位的時間安排和報名要求及時通知到各位考生,讓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點進行確認。
(二)嚴肅工作紀律。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各項規定,嚴格掌握考試報名條件,嚴格審核考生提交的材料,把好考生報名初審關。醫療機構對試用期不在本機構的人員不得出具虛假證明,一經發現,將依法嚴肅查處。考生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當年報考資格及下年度起兩年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
(三)加強宣傳教育。各單位要繼續開展鄉村全科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政策知情告知工作,在進行報名資格審核時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對審核不通過的考生要耐心解釋有關規定,對材料提供不全的考生要指導他們按時提交,同時要引導審核通過的考生加強學習訓練,端正考風,認真做好各項迎考準備。
聯系人:翁麗珠,83302120,林秀俤,83305990。
附件:1、國家衛生計生委 教育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
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
通知
2、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材料清單
3、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福州考點報名花名冊
福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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