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將于9月14、15日舉行。2013年海南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為截止到2013年5月4至6月7日;現場審核時間為2013年6月10日至28日.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
關于印發《海南省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國土環境資源局(國土資源局),各土地評估機構:
經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研究確定,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于2013年9月14日至15日舉行。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組織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3]9號)要求,我廳結合實際,制定了《海南省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海南省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方案
根據《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8號)的規定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參加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若干規定〉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1]8號)的要求,經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研究確定,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于2013年9月14日至15日舉行。同時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組織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3]9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對我省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提出如下方案:
一、組織工作
為確保我省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及時、全面、有序進行,成立2013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海南考區辦公室:
主任:王業僑(考區負責人)
副主任:王保漢
成員:康洪乾、陳興舞、羅少云
海南考區辦公室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及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的指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我省考區考試信息公告;組織報名、現場審核、完成“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相關工作,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表、證件、材料的復印件存檔備查,發放準考證;考點考場安排和考試期間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實;協助完成本考攻監考任務等與考試工作有關的事項。我省考區辦公室工作由省土地估價師協會具體承擔。
二、報名事宜
(一)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不具備前款第1、2、3項規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三) 報名程序
需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5月4至6月7日登錄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http://www.creva.org.cn)進入考試報名系統,參照用戶使用手冊進行操作。并于2013年6月10日至28日攜帶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以下證件、資料到省土地估價師協會辦理現場審核:
(1)合法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①公民身份證;
②現役軍人持軍官證;
③文職干部證或士兵證。
(2)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報考人員提交上述復印件時,應同時提供相應原件供當場驗證,驗證后退還。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報考資格,記錄在案,并保留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的權利。
報考人員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四)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具體報名條件參見《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參加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若干規定〉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1]8號)的要求,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統一安排,可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個考區報名并參加考試。
三、考試科目及范圍
報考人員自由選擇報考科目的種類和數目,各科考試成績在三個連續考試年度內有效。考試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土地估價相關知識五科,全部實行閉卷考試。各科考試范圍見《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根據《2012年考試委員會會議紀要》精神,2012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仍使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10年)》,只做個別內容增減,并將通過考試報名系統發布。考試委員會不指定考試參考教材。
考試參考資料為國家現行土地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行業準則、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程等。
四、各科考試時間
全國統一按照以下時間進行考試:
9月14日 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8∶30- 9∶30
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14∶30-17∶00
9月15日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9∶00-11∶30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14∶30-17∶00
五、 考區和考場設置
我省為獨立考區,考點設在海口市,每30人設一個考場,剩余不足30人按一個考場設立,考場數量根據報考人數確定。
六、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土地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147號)及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1]456號)規定,我省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81元(含報名表格、準考證、試卷印制、閱卷、考試場地和聘請監考人員等費用)。考試參考教材及考前培訓費用由省土地估價師協會按有關規定另行收取。
七、發證與執業
各科成績于全部考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國土資源部的《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查詢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經各考區統一發放。
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并在土地估價機構執業的土地估價師,應當通過實踐考核,并進行執業登記。經過執業登記的土地估價師方能在土地估價報告上簽字,承擔法律責任。
八、海南省土地估價師協會聯系方式:
地點:海口市美蘭區美賢路9號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辦公樓706室
聯系人:陳興舞、羅少云、
聯系電話:0898-65236136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3年土地估價師考試用書的內容,可參加中大土地估價師考試網組織的2013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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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