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
黔人社廳通[2016]123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貴安新區黨工委政治部,企業中央在黔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 182號)和中國企業聯合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中國企聯[2015]25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現將有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管理咨詢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71號)要求,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4年。
(三)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碩士學位,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2年。
(四)取得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1年。
(五)取得非經濟學或管理學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六)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師、會計師資格證書或經濟類職(執)業資格證書,從事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工作滿1年。
二、考試科目和時間
2016年度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和時間為:
《企業管理咨詢實務》科目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企業管理咨詢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三、報名時間、方法及考試繳費方式
1、2016年度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考生請開通支持中國銀聯的網上銀行業務,報名時間為2月29日至3月21日。考生完成注冊后,同時按要求提交報名信息、上傳處理好的照片,并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由貴州省企業聯合會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通過后的考生請于2016年3月23日17:00時前在網上進行繳費確認。
2、注意事項:
(1)考生需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使用其它軟件處理的照片將會無法上傳至報名系統從而導致報名失敗。
(2)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3)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
((4)已審核通過需修改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聯系資格審核單位(0851-86855636),資格審核單位同意并取消審核狀態,報考人員可修改報名信息,修改報名信息后,務必重新報名信息確認。
(5)繳費成功后需要進行修改的,到貴州省人社廳考試院辦理。
(6)對于成績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試,報考人員修改級別后按新考生進行處理,須重新進行報考資格審核。
3、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51-86810676。資格審查咨詢電話:0851-86855636。
4、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5月13日至19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時參加考試。
需要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及相關輔導材料的考生,請與貴州省企業聯合會聯系,電話0851-86855636。
四、收費標準
考試報名費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3059號)規定,經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準,管理咨詢師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企業管理咨詢實務》55元;《企業管理咨詢案例分析》60元。
五、考試形式
管理咨詢師的要不要加上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共設兩個科目,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證書》
考試采用筆試方式,考場統一設在貴陽市。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非立體式、無儲存功能)。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六、證書發放
各項資格考試在統一網報平臺發布成績,請考生關注中國人事考試網( www.cpta.com.cn),并在此網站上查詢考試成績。
各個科目成績均達到卷面總分60%的考生請于成績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持畢業證、身份證、報名表原件及復印件到貴州省企業聯合會進行資格復查,聯系電話0851-86855636,復查合格人員方可領取資格證書;復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后復核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考后復核處理,取消當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考試并合格的,成績無效,并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七、關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精神,應考人員身份證件信息發生變更,造成報考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的按如下處理:
(一)如應考人員已取得資格考試證書(包括證書已打印但尚未領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不予修改。如應考人員在注冊中因證書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時,由相關考試注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
(二)因應考人員本人原因造成報考信息錯誤,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的,從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報考級別、報考專業信息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原則上不予受理;如確需變更報考級別的,需重新審核報名條件、重新報名。
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要做好廣泛的宣傳工作,并將考試的有關要求通知專業人員,使其能及時報名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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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