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山西忻州經濟師考試時間安排:
經濟師報名時間:7月14日至8月13日
經濟師繳費時間:7月14日至8月14日
經濟師準考證打印時間:11月2日至11月5日
本次經濟師考后資格審核
山西省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公告
根據《關于做好山西省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晉人考函[2015]34號)安排,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經濟師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5年11月7日 上午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客觀題)
下午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客觀題)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簡稱經濟專業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建筑經濟15個專業。
二、經濟師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的人員均可參加考試。
三、考試組織及時間安排
本次考試全省共設太原、大同、陽泉、長治、晉城、朔州、忻州、呂梁、晉中、臨汾、運城、省直12個考區。省直考區考務組織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市級考區考務組織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報考人員按照單位隸屬原則進行報名,考點設在設區市政府所在地。
2015年經濟專業考試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報名平臺),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陸報名平臺,或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的鏈接登陸報名平臺進行報名。
為方便報考人員,簡化報名流程,進一步倡導誠信報名、誠信參考,本次考試報名時不進行網上或現場報名資格審核,報考人員按照公告的報考條件,承諾符合報考條件即可報考;報名資格審核待考試成績發布后直接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審核。報考人員登錄報名平臺,按照上傳照片、網上填報信息、網上信息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流程進行。
(一) 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網上報名:7月14日至8月13日
網上交費:7月14日至8月14日
準考證打印:11月2日至11月5日
發票領取:11月2日至11月6日
成績查詢:2016年1月8日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
資格審核:2016年1月13日發布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公告
現場審核: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
(二)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登錄報名平臺時,首次使用該平臺的報考人員必須進行注冊方可進行報名,已在該平臺注冊過的報考人員報名時無需重新注冊。
2、報考人員在報名平臺注冊成功后必須上傳本人近期證件照,已上傳照片的報考人員無須再次上傳。上傳照片必須使用報名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工具對照片進行圖像、格式等技術處理,生成報名平臺能夠識別的照片文件方可上傳,否則不能上傳。
下載照片處理工具……
3、在我省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選擇省份時須選擇“山西省”。
4、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交費成功的,表明已完成本次報名,屆時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即可參加考試。
5、報考人員須謹慎填寫報考信息,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交費成功后,任何信息不得修改,如有差錯,責任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四、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公告將于2016年1月13日在山西人事考試網發布。
資格審核工作由各考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審核對象為考試當年全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人員,成績合格人員須于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持相關材料到準考證所示報名地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成績合格人員在考試當年須符合報考條件,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給予全部科目成績無效的處理。
成績合格人員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持資格審核材料到指定的地點現場進行資格審核。有關審核材料、審核注意事項及審核地點見資格審核公告。逾期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按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處理,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
對在現場資格審核過程中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不嚴格掌握報考條件、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通過資格審核等各種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嚴肅查處。
五、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職業(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3]223號)規定,考試費用收取標準為:每人98元。
未按時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放棄報名。
需領取發票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準考證所示報名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詳細地址見附件),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項
(一)、應試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跡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配有草稿紙,考后統一收回。
(二)、各級別、專業的試題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試卷封二“應試人員注意事項”的要求填涂試卷代碼,未填涂或填涂錯誤的,考試成績將按無效處理。
(三)、考試結束后,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被認定的雷同試卷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給予當次考試科目成績無效的處理。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誠信參考。
(四)、本次考試我省各級人事考試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2015年度經濟考試大綱通過互聯網公開發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布方式有2種:
1、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將提供經濟考試大綱的電子書,購買考試用書的應試人員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
2、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
七、其他
有關網上報名、報考條件等方面的問題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科負責,
聯系電話: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四科負責,
聯系電話:0351—7339662 ;
有關資格審核的方面的問題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聯系電話見附件。
附件:山西省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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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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